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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见李清洲的床上躺了位姑娘,孟锦霄也愣住了,呆立在原地。

  他不爱读书,记忆也不佳,但是此刻满脑子都是幼时学的那句诗——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明桃惴惴不安地看着突然出现的少年,听他的语气,似乎和李清洲很熟。

  可是现在他好像在发呆,若是直接出声打扰似乎不太好。

  两人都安静了片刻,明桃正犹豫着要不要开口询问他是身份,门外又是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

  “好你个小兔崽子,终于舍得回来了是吧!”

  是孟锦瑶的声音。

  明桃看了一眼面前的少年,他依然没什么反应,依然是那副呆呆的模样,不过脸上多了一抹笑容,看起来傻傻的。

  明桃有些困惑地想,方才他进来的时候分明不是这样的。

  不等她想明白,孟锦瑶已经推门进来了,对着少年劈头一顿打。

  “又出去玩、又出去玩、咱们家、给书院、交这么多束脩、不是让你出去玩的!”

  每次停顿的间隙都是拍在脑袋上的清脆巴掌声,明桃看傻了,孟锦霄也被打傻了,终于反应过来,捂着头在屋里跑。

  “姐,我错了我错了!”

  明桃便知道他是谁了——一直没有露面的孟家老二孟锦霄。

  孟锦瑶追上去,抄起鸡毛掸子胡乱一顿打。

  “让你玩!让你玩!”

  “哎哟!你轻点!”

  明桃兴致勃勃地看着这对姐弟你追我赶,卧床养病实在太无趣了,难得有人在她面前表演,她看得目不转睛。

  孟锦霄自然也瞥见了她的笑容,惊艳的同时又觉得不好意思,小声商量:“姐,别打了,让人家看笑话……”

  孟锦瑶闻言打得更起劲了,“你还知道自己是个笑话!”

  明桃噗嗤一笑,唇角扬起的弧度格外晃眼。

  见她高兴,孟锦霄也贫了起来,一边跑一边喊:“我是笑话,都来看笑话!”

  明桃笑得前仰后合,眼角余光忽然瞥见床沿有条碧蓝色手帕,她愣了愣,拾起来看了一眼,上面歪歪扭扭地绣着一个“李”字。

  定是孟锦瑶身上掉下的。

  她顿了下,现在不是归还的好时机,便想着等独处的时候再给孟锦瑶,将帕子收了起来,继续看姐弟俩你追我赶。

  孟锦瑶觉得弟弟丢人,咬牙切齿道:“闭嘴!”

  “就不就不!”

  孟锦霄朝姐姐做了个鬼脸,余光看向笑容恣意的明桃,脚下一个趔趄,直愣愣地趴在地上。

  “别装死,起来!”

  孟锦瑶轻轻打了他一下,他却半晌没动,顿时慌了,正准备仔细查看,孟锦霄一骨碌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得意道:“又被我骗了吧!”

  一番折腾,孟锦瑶早就累了,闻言又激起了斗志,重重地打了一下他的屁股。

  这么大了还被姐姐打屁股,孟锦霄觉得没面子,愣是一声不吭,捂着屁股偷瞄明桃,便见她捂着眼睛,一副非礼勿视的模样。

  她肯定脸红了,孟锦霄莫名觉得心痒,赶忙询问她的身份。

  “家里平白多出了一个人,居然没人通知我!”

  “若是你准时回家,早就瞧见了。”孟锦瑶瞪了弟弟一眼,这才将明桃的来历告诉他。

  孟锦霄走上前来,自我介绍道:“我叫孟锦霄,马上十六了,你叫什么名……不对,你失忆了,还记得名字吗?”

  “明桃。”

  “明桃……明桃……”孟锦霄嘿嘿傻笑,“这个名字真好听。”

  不远处的孟锦瑶打量着弟弟这副傻样眯起了眼睛。

  暮色渐散时,李清洲归家。

  孟锦霄还在挨姐姐的训,见到李清洲顿时找到了主心骨,撸起袖子委屈巴巴地告状:“她打我!你看这里,还有这里,全是她打的!嫁不出去的悍妇!”

  孟锦瑶掂着铁勺瞪他一眼,“滚过来端碗!”

  孟锦霄最不爱干活,迫于姐姐淫威,不情不愿地走进灶房,灵机一动道:“我去给明桃送饭!”

  说完便端着碗一溜烟跑远,走到门外还不忘整理仪表,这才敲了敲门,问:“明桃,我能进吗?”

  里面应了一声,他连忙走了进去,“要吃晚饭了,你自己能吃吗?要不要我喂你?明日你想吃什么?”

  一连三个问题砸下来,明桃一一回答:“我自己可以,多谢孟公子,明日……吃什么都行。”

  “叫什么孟公子,多生疏啊,咱们应该差不多大吧,叫我锦霄就行了,你叫一声让我听听。”

  孟锦霄眼睛亮亮地蹲在床前,明桃总觉得若是他有尾巴,早就摇起来了。

  她一时接受不了从陌生到熟稔的转变,于是转移话题道:“听声音,清洲哥似乎回来了?”

  孟锦霄不高兴地看着她,“叫清洲哥就是清洲哥,叫我就是孟公子,明桃,你怎么能这样?”

  他有理有据,明桃无从辩驳,只好小声开口:“锦霄。”

  “嗳!”

  孟锦霄扬声应了,活像捡到了金元宝,这才回答她的问题:“回来了,正吃饭呢。”

  明桃拿起筷子,疑惑地问:“你不去吃吗?”

  孟锦霄脱口而出:“我看着你就饱了。”

  明桃讶然地望着他,“为什么?”

  “当然是秀色可餐啊!”孟锦霄笑眯眯道,露出一口白牙。

  明桃顿时红了脸,赶他走,“可是你在这里,我、我吃不了东西。”

  “我不能让你秀色可餐吗?”孟锦霄纳闷地摸了摸脸,“不应该啊,我长得也挺俊俏的。”

  孟锦瑶和孟锦霄姐弟俩有几分像,特别是那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桃花眼,他年纪虽小,却也能称得上一句剑眉星目,满身的朝气,让明桃想起两句诗——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他若是一位富贵风流公子,必会惹得女子为之倾倒。

  “明桃,我不俊俏吗?”孟锦霄不死心地凑到她面前,大有不说出让他满意的话便不走的架势。

  被磨得没办法,明桃只好将那句诗讲出来。

  “什么意思?”孟锦霄听不懂。

  “你自己琢磨去。”明桃嗔他一眼。

  这一眼似喜似怒,孟锦霄看得心神荡漾,晕乎乎地走了。

  饭桌上,他对着姐姐表决心:“以后我一定好好读书,按时回家,再也不贪玩了,我发誓。”

  孟锦瑶见状还能有什么不懂的,嗤笑一声,给他留个面子不明说罢了。

  李清洲默默吃饭,什么都没说。这样的誓言,孟锦霄没说过一百遍也得有五十遍了,不过他也确实不像是读书的料子。

  “五陵什么东,什么白马春风……什么来着?”

  正吃着饭,孟锦霄不停嘟囔这句话,孟锦瑶皱眉道:“好好吃饭。”

  孟锦霄硬气道:“我想诗呢,别打扰我!”

  孟锦瑶翻了白眼,“想诗?你想屎还差不多。”

  被自己说的话恶心到了,孟锦瑶有些吃不下,索性问道:“什么诗,说来听听。”

  孟锦霄便又重复了一遍。

  从前孟锦瑶只跟着自己的秀才爹学过简单的字,闻言也想不出来,只得说道:“吃过饭再想吧。”

  “哼,我就知道你也不知道。”孟锦霄扮了个鬼脸。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李清洲不确定地念了出来,孟锦霄惊喜地看向他,“对,就是这两句!清洲哥怎么知道的?”

  “大概是以前学过吧。”李清洲拧眉道。

  鹿首村没有学堂,识字的人也不多,平日里也用不上诗句,所以他根本没想过自己还会背诗,方才听完孟锦霄说的,脑海里便浮现出了这几个字,迫使他开口。

  孟锦霄见状又说了几句在书院里学过的诗,李清洲也顺畅地接了下半句,信手拈来般。

  “清洲哥不仅会打猎,还会背诗,简直就是文武全才!”孟锦霄一脸崇拜,又问,“那你知不知道那句诗是什么意思?”

  他才疏学浅,实在不明白这句诗的含义,只觉得骑着白马肯定很帅气。

  李清洲和他解释了一遍,孟锦霄琢磨了一会儿,又开始嘿嘿傻笑,刚吃完饭便又跑去北屋。

  孟锦瑶看着弟弟的死样子哼了一声,悄悄说道:“我瞧着锦霄对明桃有意思。”

  李清洲平静地“哦”了一声。

  “你说我要不要撮合他们?”孟锦瑶难得露出一丝笑意,“若是明桃真能让锦霄上进,这个弟妹我认下了。”

  李清洲并不关心,而是顺势说道:“锦霄还小,不着急,你可有中意中人?”

  完全是兄长的口吻,孟锦瑶已经习惯了,闻言低头吃饭,面前却浮现出一张俊秀的、带着和煦笑意的脸。

  她的脸开始发烫,故作镇定道:“我身上戴孝,暂时不考虑婚嫁。”

  李清洲默了默,“孟伯已经去世半年了,而且他向来不在意这些,更何况他的遗愿是让我帮你找个好归宿,我责无旁贷。”

  其实当时谁都能听出来,孟伯的意思是让他娶孟锦瑶,他没答应。

  孟伯便退而求其次,让他帮她找到好人家之后再离开,心里或许还希冀着这段时间他们可以培养一番感情,成亲也就水到渠成了。

  只是他对孟锦瑶从来都只有兄妹之情,孟锦瑶对他也不冷不热,除了正事,两人基本没说过什么话,更像是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

  况且,寻到自己的身世之前,他没打算成亲,他的年纪应当有二十一、二了。男子一般十七、八岁成亲,或许他已经有了妻子,于情于理,他都不能对不起两个女人。

  “你别管了!”孟锦瑶站起来,“我心里有主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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