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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聊斋修仙的日子》 | TXT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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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一样,这次红芍对宿主的敬佩程度已经非常深了,所以又增加了一部分名望值。”系统高兴说道,“还有个好消息,那就是宿主的名望值在杀了姥姥之后涨到了两百点,除了女鬼们贡献的一百点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姥姥名声很大,周围的鬼怪听到了你杀了姥姥,对你开始重视起了,这也算是名望值的一种。”
“对了宿主,吸收了罗刹鬼骨之后你进化出了一个技能,要不要看一看?”系统忽然想起什么,连忙说道。
洛云初来了兴趣:“看一看?”这种不用花费名望值抽出来的技能多多益善才好啊。
“恭喜宿主觉醒技能‘鬼化’,鬼化过后,宿主将会由普通人变为恶鬼形象,对普通鬼怪具有威慑力,恐怖度上升,实力增强百分之十。”
还算不错的能力,反正这技能冷却时间只有一盏茶的时间,洛云初当即用了鬼化技能。红芍感觉身体一冷,身边的少年已经变了一副模样。原本的白衣变成了血一样的红色,洛云初黑发变白,发丝疯长,甚至落到脚腕,眼睛也变成了不详的红色,眼角落下两道血泪一样的痕迹。如果用了幻化以后的洛云初除了极为漂亮的脸蛋已经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了,那么此时的洛云初却像是存在数百年的厉鬼,极为危险。
诡谲美丽。
红芍只能想到这个称呼。同时,一股强大的震慑力让她脸色苍白,忍不住吓得后退两步。
“没事吧?”洛云初去掉鬼化技能,握住她的手臂扶正差点摔倒的红芍。
红芍摇摇头,心有余悸地看着他:“你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
“打败姥姥后好像就变强了。”洛云初看了一下恢复如初的双手,白皙修长,指甲是健康的粉色。刚才鬼化之后,他的手指指甲迅速变长,黑色的指甲看起来极为锋利。
红芍点点头,忽然想到什么,为难看了他一眼,然后问道:“小倩不和我们一起走吗?她也算忙了我们一些,她也杀过人,有损阴德……如果能帮她……”
洛云初说道:“我问过她,她说要和宁采臣一起离开,估计今天就出发了。”
红芍听了这话,脸色变了几番,最后成了赤红色,恼羞成怒说道:“我就知道她这人怎么可能会轻易吃亏?”
洛云初奇怪:“为什么这样说?”
红芍给他解释:“那个宁采臣运道不错,日后可能会考□□名,要是聂小倩能成了他的妻子,挣个诰命,那自然可以抵消一部分杀过人的罪孽,原来她早就想好了,要用这种办法帮自己。”
“原来还有这样的捷径吗?”洛云初若有所思,“不过可以的话,我还是提倡不要过分依赖别人。”
“你说得对,自己修炼来的能力当然是自己的。”红芍冷笑,“那个宁采臣已经娶妻,不过妻子快要死了,但我能看出来,他未来会有一妻一妾,与她人共侍一夫,过着或者和谐或者拈酸吃醋的普通日子,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
“可能是真爱呢。”洛云初对别人的未来规划不管兴趣,快速赶往兰若寺,洛云初却发现里面跑出来几个身影,最前面的不就是红姨。
她提这个包袱,身后跟着几个女鬼一起往外面跑去,撞到洛云初的时候神色变了一下,站住心虚地说道:“云初啊,你之前去哪里了?我刚要提醒你和红芍,姥姥已经没了,咱们赶紧跑吧,却找不到你们。”
洛云初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的包袱:“红姨,您这是急着去哪?”
红姨抱着包袱心虚地退后了两步,洛云初指尖飞出一道风刃,将包袱划开,里面的东西立即摔了下来。瓶瓶罐罐碎了一地,血液流到了地面里,让一整片地都变了颜色。
红姨尖叫一声,差点气晕了了过去。这可都是她好不容易攒下来的宝贝啊,这个杀千刀的小兔崽子。
她怒急攻心,回身就要攻击洛云初,却正对上少年的猩红双眸。
望着那双眼睛,红姨一怔,脑袋像是被打了一拳,晕乎乎的。她连思考的能力都没有,只听到洛云初冷声说道:“去五里外的城隍庙,将你和姥姥的罪行一一陈述清楚,去吧。”
红姨点点头,带着她挑选的几个跟班迷迷瞪瞪一起向城隍庙赶去。
做了鬼那脚程自然不是一般人可比的,不到一个时辰,她们便来到了城隍庙。
城隍庙靠近宿州,修得极为辉煌,门前刻着对联。
阳世三间,积善作恶皆由你;
古往今来,阴曹地府放过谁。①
你可来了。
对上最上方那四字,红姨如梦初醒,不由得心里一阵惶恐。她下意识就要跑离这里,一双腿却像是不听使唤一样,冲进了城隍庙,跪在地上,将自己这些年来干的肮脏事情一五一十说了个明明白白。
迷迷糊糊间,她听到上首有人说道:“兰若寺,这不就是宿州知州请我除妖的地方,里面的夜叉居然已被解决?”
“这鬼阴险狡诈,绝不可能亲自过来认责,必然是有人推了一把,观她模样,似是神志不清。殿下,怕是有人操纵了她的意识。”
最开始那道声音又说道:“你来前最后见的人是谁?”
红姨恍惚开口:“洛……洛云……”是谁来着,她居然记不清了。
那殿下轻笑出声:“看起来那人很谨慎,罢了,既然如此,我就亲自去一趟兰若寺吧。”
作者有话说:
①城隍庙通用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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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洛仙
城隍庙发生的事情洛云初一概不知,他早知道送红姨过去有暴露自己的危险,但是把那么个定时炸.弹放在外面害人也是不可能的。
反正等会就要跑路了,等城隍庙的人发现不对过来抓人,他连人带庙都跑了,还怕什么城隍。小倩和宁采臣离开了,兰若寺里的女鬼们留下的只有那四个,剩下的也去了城隍庙转世投胎,洛云初带着红芍去了姥姥的地下宝库,正在清点里面一箱箱的东西。
红芍早年读过点书,当了鬼之后更是不断学习,所以学识比大部分可以接受教育的男人要出众得多。
毕竟她们的目标多是来往的学子,最爱才子佳人,红袖添香那一套。
让洛云初比较惊喜的是红芍还会记账,所以这会两人加上系统,效率出奇得快。不一会就将姥姥宝库里的东西分了三份:姥姥偷来的,死者身上遗留下来的,剩下的则是一些无主的东西。
偷来的就给人家还回去,至于死者身上遗留下来的,洛云初从无主的宝物里按照双份还了回去。
“为什么要给双份?”
“那些学子大多是家人辛苦供养,或者留下妻儿出来考试,结果死了之后就留下了老人与妻儿,青壮年的失去对这种家庭损失很大,双份的东西对于丈夫和父亲的缺失也算不上什么。”
红芍和系统同时恍然大悟,连连点头。
洛云初把偿还,赔付的银钱宝物分出来以后,剩下的无主之物其实也不多了,换算下来大概有一百两银子。这年头普通人家一年的花费大概也就二三十两,这些钱如果省吃俭用够他们用两三年,但他们这种孤魂野鬼,以后要装作正常人生活肯定要更花钱一些。
不过洛云初也不担心,反正他们是鬼,真没钱了也饿不死。
在一堆无主之物里,洛云初还看到了那把刺中他左手的匕首。这把匕首看起来很精致,匕首上面雕刻着星辰的图案。不过也只是一把普通匕首,所以只能放在了姥姥最外面的陈列室里。
正好洛云初缺一把武器,这把匕首看着还算趁手,他就随身挎在腰间。
准备好一切,洛云初和红芍将剩下的钱放在他们曾经住过的那个院子,然后直接将兰若寺收到了空间里。
顷刻间,整座寺庙都消失得无影无踪。红芍惊叹地看着这一幕,对洛云初神奇的手段逐渐习惯。反正自打洛云初打败姥姥以后,他在红芍心里就是非常神奇外加无所不能的。
另一边,系统也紧赶慢赶,终于将所有的东西全都还了回去。
-
王氏擦掉额头的汗水,将多余纺织好的布堆在一起,等到赶集那天去集市看能不能换点钱。
丈夫前些年说是赶考,结果一去不回,公公婆婆担心这唯一的儿子,身体也逐渐不好了起来。家里的事情全都堆积在她一人身上。周围的人劝她改嫁,可她的孩子尚且年幼,她也没什么心思再重新开始一段生活,索性就自己干活养着家里。
孩子性格乖巧,知道体谅她,每天上完学回来就帮忙在地里干活,王氏则兼顾着纺织,多余出来的布换点生活的费用。
晚上,儿子背着柴火从外面走了进来,王氏连忙接过柴,不高兴地点了下他的额头:“不是说好好学习,不要让这些事情耽误了自己吗?”
儿子性格沉静寡言,这会低着脑袋说道:“娘,实在不行,我就不去念书了吧?”
王氏神色一变:“怎么能这么说,你爹可是村里为数不多的秀才,你有天赋,自然要学下去。”
“爹还不是一去不回,我想留在家里帮您。”儿子不高兴说道。
家里早就供不起他的束脩了,他见不得他娘这么劳累,要是不去学堂,那么就能省下许多时间帮家里干农活,他娘也轻松一些。
王氏又气又急,可惜她性子也是内敛木讷的类型,这会打又舍不得打,骂也舍不得骂,只能气得自己眼含泪水。
其实家里原本没这么窘迫,但是丈夫参加乡试的时候,带走了家里一大半的银钱。毕竟省里花销大,却不想对方一去不还,家里条件也越来越差。这会儿子上学的钱都积攒不到。
儿子见她这样,也不敢再说什么。两人一路沉默地回了屋子,结果刚打开门,王氏脚就踢到了一个包裹,那包裹松散得很,里面的东西哗啦啦落了出来,松松散散躺了一地,竟然全都是铜钱。里面还夹杂着些碎银子。
王氏吓到了,连忙带着儿子进屋关门,指着地上的钱张口结舌:“这……这都哪来的东西啊?”
儿子蹲下来捡着铜钱看了好几眼,最后还是依依不舍地放了下去。他虽然缺钱,却也知道这种东西来历不明,谁知道会不会给家里招来祸患。王氏冷静下来也想到了这件事情,两人害怕这是带来祸患的东西的,连忙收拾回包裹里想要拿去报官,没想到收拾到最后,居然在下面发现了一张纸条。
儿子早就认字了,拿出纸条念给母亲听。
上面说王氏的丈夫在赶考的路上被妖物所迷惑,丢了性命,不仅身上的血肉成了妖物的养料,就连身上的钱财也都被一并搜刮带走。现在那妖物被解决了,念及死者家人生活困苦,便将银钱以双倍的价格还了回去。
儿子抿唇说道:“上面说不用担心这是阴谋,因为真要害我们他有一百种办法,而不是用这种迂回的作恶办法。”
信的结尾,那人没有说明自己的身份,只是留了一个“洛”字。
王氏捧着那封信,心里的委屈忍不住化作豆大的泪水落了下来。她其实早就知道丈夫不可能回来了,却不想对方是死在这种不堪的原因上面。因为被妖物诱惑反而丢了性命,多么可笑。
她和孩子,公公婆婆就是因为这种原因忍受了这么多年的困苦。
好不容易缓过来,王氏握着那张纸,忐忑说道:“都说有些灵性的大仙为了修炼会行善积德,这位洛仙是不是也是如此,你说我们要不要也供奉一下。”
“要吧。”儿子说道,“总归只是香火,应该是没什么太大的问题。”他没说得是,这位洛仙可比他爹靠谱多了,最起码他爹给他们生活带来了麻烦,洛仙却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王氏也赞同地点点头。当晚她就忙活起来。从得来的钱里拿出一点,先是割了点猪肉给一家人打打牙祭,剩下的则买了贡品,又立了牌位,当晚就有模有样供奉起来。
同样的,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不少地方,大多是与王氏相同,又得到了洛云初帮助的人家。除了少部分对此没什么感觉的,其他人多多少少都会表示谢意。而那源源不断的声望值也送到了洛云初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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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往阳山县的路上,几个车夫卸了货物,向着路边的小店走去。这里距离阳山县大概五六里,晚上危险难以预料,所以他们只能暂时住在这里。
这个小店是他们经常住的,所以也很熟悉。
苟王进了店,和往常一样找老板给他们余一个房间出来。老板已到知命之年,听闻这话抬起眼睛,缓慢说道:“有些不凑巧,今儿个人已经住满了。”
苟王有些着急:“怎么就满了呢?真的没有可以休息的地方了吗?”这附近只有这一家店,老板也是熟人,其他的地方他们不放心,明天还要运货呢,今晚休息不好明天也没力气啊。
“这……”老板仔细想了想,慢吞吞说道,“倒也不是没有,只是那房间恐怕不吉利?”
苟王已经病急乱投医了,连忙问道:“怎么就不吉利了?”
老板说道:“前两天儿媳妇突然去世了,家里也没有买棺材的,儿子就去城里买棺材,到现在都没有回来,现在人就在那个房子里放着呢,你们要是不害怕,也可以先住在哪里。”就是这让睡觉的人旁边趟个直愣愣的尸体,怎么看都怎么奇怪。
“当然可以。”苟王大喜过望,“能有个休息的地方就已经很好了。”
谈话间,苟王一起的几人也进来了,苟王和他们说了住房的事情,几人也没什么意见。大家常年在外,什么东西没见过,只是一具尸体,又不是鬼,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正聊着,楼上走出来一男一女,车夫抬眼一看,不由得露出惊艳模样。最前方的少年一身红衣,束发金带,模样极为出众。他旁边的女子虽说样貌略输少年,却也是不可多得的美人。
这种荒凉的地方出现这么两个耀眼的人,便让他们也不由得精神一振。
殊不知他们打量两人的时候,洛云初也在打量他们。
从兰若寺离开以后,他和红芍就向着距离宿州最近的村子水远村赶去,赶路的这段时间,他有些好奇红芍面相,看出宁采臣未来不凡的能力,也跟着向她学习了一些。
今天正好练习的过程中扫到了这四人,却不想看出这几人面带死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