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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第14章 真聪明

  “嗯……总体来说还是有些体虚,但不是什么大事,慢慢进补起来就行,再用两副药巩固一下,就可以换食补了。”

  清早,一大家子人围在一起,连早饭都没吃,满怀期待地等着沅令舒给沅宁把脉,在得到圆满的结果后,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意。

  “哎呀,粥还在灶上,我去盛出来。”姜氏高高兴兴地回到厨房,一个高兴,又将昨晚腌制的肉切下来一小条,剁碎成肉末,腌制过后的肉已经不剩多少腥臊,切一些细细的姜绒进去抓拌一下,微微给一点盐进粥里,这般简单煮出来的肉末粥,又鲜又香,临出锅了将切碎的莴笋叶撒下去,色香味俱全。

  早饭是煮得浓稠的一锅粥,今天要夯地整理院子,又要打猪草回来,田里的活儿也不能闲着。乡下一般吃两顿,沅家却也会在早上出工之前多少弄些吃的垫垫肚子。

  这些天沅宁早上都会醒来多少吃上点东西,因此煮的并非杂粮粥,而是白米粥,软烂到入口即化,下肉末之前就已经煮出米油的白米那叫一个香甜,一人一碗下去,整个肚子都暖乎乎的,赶走了清晨的寒湿气,令人无比舒心。

  沅宁也喝了大半碗,比平日进的要多一些,碗底还剩两口喝不下,被他二哥端过去,连带锅底剩的一起吃了个干净。

  一家人之间也不嫌弃,更何况沅令舟那块头,一碗粥还真吃不饱。

  早餐过后,大哥跟着爹去地里伺候庄稼,正值青黄不接的时候,一些比较懒的庄稼汉可能秧子插下去就不怎么细致管了,但沅家不同,上下这么多口人守着那两块薄田吃饭,如今又快到稻子灌浆的时候,两父子每天都会去几块田里仔细巡视,但凡有个风吹草动,都要及时处理了,以免影响最终的收成。

  这也是沅家的地为什么总比其他家的地收成好的原因,庄稼在地里的时候,父子两没一天不上心。

  沅令舒吃完早饭之后也离开了,他还在乡医那边帮工,昨天请假回来已经耽搁了不少时间,今天也不方便继续在家里呆。

  而姜氏和大儿媳妇今日要去割猪草,便把小光留在家里给他叔叔打下手,毕竟家里剩下的人……

  宝儿还生着病,方衍年那细胳膊细腿儿的,恐怕还没小光有力气,也只能让小光跟着打下手。

  小光翻年来才五岁,原本个头是村里同龄孩子中最小的,跟着家里开好了伙食,这一个多月猛蹿了不少个头,身上的肉都结实不少,甚至还白净了几分,更是讨人稀罕了。

  别看小光年纪小,手脚可麻利,晒在院子里的东西三两下就能清理出来,着实让方衍年这个成年人都有些汗颜。

  沅宁看着方衍年满头是汗的样子,心疼又担忧,主要还是担心方衍年待会儿热晕过去,四月下旬,天气已经炎热起来,清晨这会儿稍微动一动,都能热得出汗。沅宁拧了帕子给方衍年擦了擦汗,想叫人到一旁坐着歇一歇,方衍年却说。

  “小光这么小的孩子都能做的事情,我这么大个人了,哪有在一边歇着的道理。”

  偏偏小光那小子还听不懂方衍年话里的意思,十分“豪迈”地扛起来一根粗壮的木头,语气里带着点儿小骄傲:“我可不小了,都能扛起来这么粗的木头呢!小叔父你就听小叔的歇歇吧,我能行的!”

  沅宁忍不住扶额:你可别再刺激人家了!

  方衍年倒不觉得自己被下了面子,他自己都嫌弃这副身体柔弱:“你这小子,少嘚瑟,小心受伤。”他叮嘱完小光,扭头又对沅宁说,“我有数,不会勉强自己,之前学习疏于锻炼,身体这般差,正想活动活动,不用太担心我。”

  沅宁也拿他没办法,只好把茶水倒来一旁凉着,又找了蒲扇来给这二人扇风。

  “哟,这么好的待遇,你哥我怎么没享受过。”沅令舟扛着从里正那边借来的筑锸和石块回来,将东西放到地上,拿起大碗的粗茶咕咚咕咚灌了几口。

  这石块是专门用来夯地的,里面穿孔绑了绳子,需要两个人以上拉着不同方向的绳子,把底面平整的石头给提起来,再松手,让石头自然落下,将松垮的土壤给夯实。

  筑是夯筑土墙的墙杵,锸则是用来挖掘铲地的铁锹,这年头铁器昂贵,管控也很严格,这类工具基本上都是一个村里公用的,谁家要借,得去里正那里签字画押,记录清楚用途和借用归还的时间,如果有损坏还得进行一定的赔偿。

  上午家里就只有一个劳力,沅令舟便没用夯地的石头,而是用墙杵把底面大致夯了一遍,将地里的石头的挖出来,凸起的土包铲平,凹陷的坑洼填平,待大哥和爹下地回来,三人一起把地给整平,彻底夯实,这才做好垒房之前最基础的准备。

  方衍年帮着把院子里的东西搬开,地上的石子筛走,野草拔掉,就已经精疲力竭,被沅宁给拉到一旁休息,不让他再上手。

  还真不如家里小侄儿能干,也不知道身子骨这般弱,今后科考动不动就关在号舍里几天几天连着考试,身体怎么吃得消。

  正忧愁着呢,就看见远远一道高瘦的黑影蹿上门前的田埂,沅宁眼睛一亮。

  “大狼!”

  正端着海碗喝茶的方衍年一顿,低头看了一眼,是茶,不是药。

  他顺着沅宁的声音扭头望去,便看见一条细细长长,正面扁得只有薄薄一溜,但是个头比寻常狼狗更高的黑狗,嘴里吊着只棕黄色的肥兔子,纤细的长腿悠闲地跑在田埂上,还有几分优雅。

  饶是方衍年第一次看到现实中的细犬,也没忍住喊了一声:“啸天?!”

  “什么?”沅宁正对自己从山里跑下来的大狗狗招手。

  这狗是他哥养的猎犬,别看长得瘦的,跑起来的速度赶得上匹良驹,而且因为身形灵巧,即使是在地形复杂的山里,也能健步如飞,可是捉野物的一把好手。

  大狼是沅令舟训出的最聪明的猎犬 ,平日里基本上都住在山间的木屋里,不仅能打猎,还能看家护院。

  如果沅令舟下山的时间长,也会把大狼给一起带上,毕竟山里的木屋也没多少值钱的东西,大狼陪伴了沅令舟多年,已经和亲人一样了。

  这次二哥下山来,也没给狗狗打声招呼,养了多年的猎犬,自己找得着下山的路,人家也不白来,下山之前还带了只野兔。

  也不知道这家伙哪里逮的兔子,肥硕得很,叼嘴里比它正面看着还宽大,这狗子聪明,还知道走门,沅令舟看这家伙专门挑兔子叼下山,只觉得这家伙鬼精鬼精的。

  前些日子他专门逮过兔子,这家伙也不是捉不住其他动物,偏偏挑了这么肥一只兔子来。

  沅令舟招呼了一声大狼,结果细犬鸟都不鸟他这个真正的主人,屁颠屁颠越过他,来到沅宁面前,尾巴嗖嗖晃着,把兔子往他面前递。

  “大狼回来啦,给我的吗?谢谢,大狼真乖。”沅宁把兔子接下来,三四斤的兔子,摸着还是热乎的,他摸了摸大狼的脑袋,跟哄小朋友似的,嘴里一个劲夸狗子真聪明,真乖,真厉害,那细细长长的尾巴都快摇成扇面了。

  “大狼!”小侄儿看见他们家威风凛凛的大狗狗回来了,高兴地跑过来,一把抱住了大狼。

  狗子生得高,站起来比小光还高一头,但因为性格好,不扑人也不呲牙,小光一点儿都不怕他,倒是村里面的小孩儿看见黑漆漆的大狼,蹦起来比他们爹娘都高,每次见沅令舟把大狼带下山,都躲得远远的,生怕大狼把自己也叼走了。

  “呀,兔子!”小光和大狼玩了会儿,才发现了被放在一旁的野兔,刚满五岁的小光眼里可有活了,也顾不上和大狼继续玩儿,“我去把兔子的血放了,这天气不放血等下要臭了。”

  “好,你小心点用刀。”

  “放心啦小叔,二叔教过我怎么剥皮的,我也想试试!”小光人小鬼大地说到。

  “哦?这么厉害。”沅令舟放下手里的活,过来捏了一把小光的脸颊,捏出两个脏兮兮的泥印子,“那你去把碗和刀拿出来,我看着你剥。”

  “好!”小光蹦蹦跳跳跑去拿刀了。

  经过训练的猎犬十分机灵,教过两遍就学会了,大狼捕的兔子都是直接咬断脖子,不至于伤着能用得上的皮毛,这样整块的皮子剥下来鞣制好,不论自家用或者拿出去卖,都是好去处。

  沅宁看着坐在自己脚边的大狼,突然之间想到什么,他对着大狼比划了一下:“大狼,起来。”

  这个年纪的细犬已经能听懂一些简单的词汇了,闻言立刻就从地上站起来。

  “真乖,再坐下,坐——下。”沅宁拍拍手比划了下,大狼还真就一屁股坐回了地上。

  “哎呀,咱们大狼真聪明!”沅宁忍不住捧着大狼那蓬松的大耳朵搓了搓,然后抱着细犬转过头,眼睛亮闪闪地看向方衍年,语气愉悦。

  “年哥哥,大狼真的能听懂欸!”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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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奶凶

  方衍年早就被沅宁给萌得晕头转向,都说人类面对猫猫狗狗的时候声音会自动变夹,沅宝儿也不例外。

  本就偏柔和的声调满是宠溺地夸着、哄着,别说威风凛凛的大狗,就是铁骨铮铮的男子汉都要被哄成胚胎。

  再被那亮晶晶的一双眼睛期待又带着点儿小雀跃地看着,方衍年有些找不着北。

  沅宁平日里很少表现出如此活泼的一面,一来因着身体虚弱经不得累,二来则是多少有些小哥儿家的矜持。

  所以说养宠物是最好的治愈方式呢,就连沅宝儿这般的哥儿都能因此展露出鲜活的一面,方衍年觉得自己不知不觉又赚了一笔,也不知道自家这个小元宝还有多少可爱的地方没有被他发现。

  “咳咳。”方衍年把自己脑海中某些不合时宜的想法给按下去,清了清嗓子,解释道,“一条成年的狗狗相当于人类两到四岁的幼儿那般聪明,如果训练得好,甚至能达到五六岁的水平。”

  “这么聪明。”沅宁有些意外,毕竟他们村里的狗子所谓看家护院,也就是听到声音或者闻到陌生人的气味,会警惕大叫,家里养狗养的好的,狗儿也会护主,看到主人被欺负冲上去撕咬,就已经是很聪明的狗了。

  若是讲究一些的,就会送到他二哥那里,学一学怎么放养家里的鸡鸭之类的,虽然学费稍贵,毕竟提一刀肉都足够拿去村里办席的时候送礼了,但看门狗多一门放养鸡鸭的本事,也算解放出来半个人力,可以多打点猪草或者做些别的活,因此但凡有条件的,都会把家里养的狗送到二哥手里训一训。

  “三四岁的话,都可以开蒙了。”沅宁捧着大狼的两只大耳朵,把狗脑袋搓得摇头晃脑,“咱们大狼这么聪明,说不定能学会三百千。”

  “咳!”方衍年被沅宁的话给呛了一下,“应该也没有聪明到那种程度。”

  沅宁乐得直笑:“知道啦,就是逗逗你嘛。”

  他说完吐了吐舌头,脸上的笑就没下去过。

  方衍年擦了擦额角不存在的汗:“现在的孩子这么小就开蒙了吗?”

  “嗯?”沅宁反而有些奇怪,“乡下孩童一般六七岁会送去乡塾认认字,不一定科考,但开蒙一下也是好的。”

  沅宁读的书本子多,见识也相对广一些,细细同方衍年解释道:“不过听说首府、京城那些,很多大户人家,开蒙比较早,三岁就能学会三百千,五岁熟读四书五经,咱们这边开蒙的年纪,书香门第的公子都已经下场了。”

  经由沅宁这么一说,方衍年才回想起来,是有这么个事儿。但谁会把小说带入现实?

  小说里霸总能一个电话让上市公司破产,现实霸总去对家公司用开水浇发财树被保安追出二里地。

  “这般天资聪慧的,即使放在京城,也并非大多数。我说的年龄,对照的是咱们乡下普通人家的孩子。”方衍年不动声色地给自己挽了下尊。

  一旁分心听着二人聊天的小光一声哀嚎,还以为这小子给兔子放血割到手了,结果就听小光说:“那大狼岂不是和我一样聪明了?!”

  在场的人一听全乐了,沅令舟更是开口逗这个小侄儿:“说不定是哦,你看大狼不仅知道下山来找我,还打了兔子来给大家加餐呢。”

  要不怎么说大狼成精了呢,这家伙竟然知道众人在说它,还跟着汪汪叫了好几声。

  小光很是不服气:“我出去打猪草的时候也会摘果子、野菜回来的啊!”说着声音又低下去,嘀嘀咕咕的,“田里的兔子都被抓光了,不然我也能抓回来……”

  小侄儿的反应实在太可爱,沅宁没忍住捧着小家伙的脸,跟搓狗狗似的揉了两把,小孩儿也不生气,还高兴得发出嘿嘿的声音。

  沅令舟就看着这小子傻乐,干了半天的活儿停下来休息一下,以往没那么讲究,反正夯地手容易脏,今天却破天荒地去洗了手,拧了帕子,自己满头的汗都没擦上,先把帕子递给沅宁擦擦手。

  在场三个大人一个都没提醒小光脸上还挂着花猫印子呢,真坏!

  小光跟普通的农家孩子一样,早懂事,才五岁的年纪,不仅扛得动柴火,还剖得来兔子,那兔子皮被完完整整剥下来,因为放干净了学,所以场面并没有很难看。

  “可以啊你小子。”沅令舟狠狠搓了两下小光的脑袋,将那随便扎在头顶的小揪揪给搓得毛毛躁躁。

  小光这时候又不那样憨憨傻笑了,正要跟他二叔顶嘴呢,就听二叔说:“等你长大点带你进山里长长见识。”

  小孩子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转移了,一双眼睛黑得发亮:“真的吗二叔?!我也能学打猎吗?!”

  小光他爹他爷,甚至上头的太爷都是纯正的庄稼汉,不过因为他个头矮,这些年家里种的又多是水田,就他那小短腿儿,下田去能给淹咯!这才没怎么下过地,却也少不了帮忙干活儿的。

  原本以为他也会继承他爹的衣钵,老老实实当个庄稼人,哪里想到二叔愿意教他狩猎!

  在小孩子眼中,可没有那么严格的士农工商的等级概念,即使是成年人,也知道猎户虽然赚钱,但苦也是真的苦,还时时处于危险之中,要不是日子过不下去,很少有人会去学狩猎的。

  如今已经是和平年代了,早年间打仗的时候,都是小光太爷当小孩儿的时候,那时候为着生存,才有不少人半路出家去山里狩猎,毕竟再危险,能有征兵去前线危险么?只要凑够了钱,也能免去兵役,留下一条命。

  不过那时候的买闲的钱足够让猎户一年到头勒紧裤腰带,有的都凑不齐,沅令舟跟的那个老猎户就是那时候坚持下来的,因此很有一身打猎的本事。

  如今战争已去几十年,不仅猎户少了,人们也很少冒险进深山刨食,山里的动物就多起来,听说岭南那边还经常发生虎患,出现一次都要死好多人。

  他们这边据说也有老虎,但最艰难的那几年,人们在饿疯了的时候什么都吃,山里的动物吃没了,老虎不得不从深山出来觅食,结果遇上成群结队的村民,饿瘦了的虎不敌饿疯了的村民,那之后就再没在山里见过老虎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当年给吃光了。

  “教你没问题,得你学得会才行。”沅令舟上下扫了小光一眼,“不过你这小身板儿,逮只兔子都费劲儿。”

  小光气得要跳起来打他二叔的膝盖,大家又是好一通笑。

  正在这欺负小孩儿呢,小孩儿他爹就回来了,手里拎着个篮子,却最先发现了院子里那道黑色的身影,“哟,大狼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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