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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他们在这道脑筋急转弯里结束了晚饭,沿着马路慢慢的朝前走。

  他们一边走一边饶有兴趣的看着周边的店铺,聊着一些琐事,这些平日里司空见惯的铺面似乎有了全新的意义。

  林子轩突然领悟到两人约会并不一定要去什么豪华的地方,只要在一起,哪里都一样。

  就这样走着就挺好。

  于是,他们没有去酒吧见识流行文化,而是沿着马路逛了一趟夜市。

  回到家里,林子轩发现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那就是处对象真是花钱。

  今天一天看电影吃饭,还有零食和来回公交车的费用,十几块钱没有了。

  他还没拿工资呢,就算是拿了工资,也不够这么消费的,好在一个月只有四个星期天,看来要想办法挣钱了。

  正在林子轩琢磨挣钱的时候,他收到了一封信。

  这是来自《诗镌》的信件,他的诗歌会在下一期的《诗镌》上刊载,稿费30元整。

  诗歌的稿费这么高啊!

  林子轩颇为惊讶,自己要是写上数百首诗不是发财了么?

  一般来说,小说是按照字数算钱,诗歌则是看诗人的名气和诗作的质量。

  因为他的诗歌是慕致远推荐,所以《诗镌》编辑部给了相当于著名诗人的价钱,新人的稿费没有这么高。

  这让林子轩找到了一条发财致富的路子。

  当然,他也知道这件事纯属偶然,他不能每次都让慕致远推荐,就算真是女婿也不能这么做,关系到脸面的问题。

  他准备写本小说试试水。

第十章 没有观众的人生

  在这个电脑还属于科研单位紧俏物资的时代,写作还需要自己动手。

  林子轩决定写一部中短篇的,贴近这个时代生活的小说,他想到了《顽主》。

  “顽主”是京城俚语,意思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整天瞎混的一群人。

  他们和一般的痞子不同,他们喜欢玩,还能玩出花样来,他们想过一种自由的生活。

  但在正常人看来,他们就是混混和痞子。

  《顽主》这部小说讲了三名无业青年,在京城开了一家“三T公司”,专门替人排忧、替人解难、替人受过,所以叫做“三T”。

  他们的业务范围很广。

  比如替人谈恋爱,要是有人没时间和女朋友约会,可以请他们去陪那女的聊天。

  还有人为了不挨老婆骂,就请他们去挨骂,让老婆消气。

  他们还为所谓的作家颁发文学奖,还替人到医院照顾老人,兼职心理咨询师等等。

  这些都是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每个人都有不顺心的时候,也都有想干却干不成的事,他们这个公司就是帮人解决麻烦的。

  这其实反映了这个时代百姓的心态和思想转变。

  小说用讽刺和调侃的态度写了社会百态,这是一个开放和保守共存的年代。

  老一辈人的生活方式和年轻人之间的冲突,社会上旧观念和新观念的冲突,这些都通过三个人的故事展现出来。

  最后,因为被顾客告上法庭,他们的公司被国家勒令停业。

  三人突然想到街上打人,于是他们冲到大街上,对着那些来来往往的中年人撞了过去。

  “你敢惹我么?”面对被撞的中年人,他们这么问道。

  那些中年人并不理睬他们,而是急匆匆的走掉了。

  这一代的青年人迷茫和困惑,他们不想按照父辈的生活走,想干点什么,却发现社会对他们不理解,认为他们在瞎胡混,是失足青年。

  小说中有这么一段话。

  “人生就是那么回事。就是踢足球,一大帮人跑来跑去,可能整场都踢不进去一个球,但还得玩命踢,因为观众在玩命地喝彩,打气。人生就是跑来跑去,听别人叫好。”

  但他们发现他们的人生连观众都没有。

  他们想去打人,想要发出自己的声音,却根本无人理睬,这才是真正的悲哀。

  林子轩看过《顽主》的小说和电影,觉得特别有意思,不仅是其中的调侃和幽默,还包括一种普遍的人生态度。

  社会由中老年人控制,他们永远不理解青年人的想法,在任何时代,都是如此。

  到底是和社会妥协,还是走自己的路,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林子轩选择这篇小说,是因为这让他感同身受。

  在这个时代,追求流行歌曲被认为是玩物丧志,唱歌成歌星,被认为是不务正业,就连为了方便上班租房子都是好逸恶劳。

  勤劳简朴,踏实工作,为国家做奉献这是老一辈的传统,是他们的生活方式。

  年轻人则想要生活的更为自在一些,不受拘束,他们尝试新的生活方式。

  这两种观念的冲突正发生在1990年的京城里,正发生在林子轩的身边。

  京城广播电台少儿栏目组里那位长时间请假的员工据说就是跑到南方捣腾买卖去了,把南方的新鲜玩意带到京城,能赚不少钱呢。

  林子轩记得在电影《顽主》里有一段时装走秀,把模特和话剧演员混搭在一起走秀。

  这绝对是一个天才的创意,太惊艳了。

  他觉得这部电影即便几十年后看仍然不会落伍,仍然能看得津津有味。

  说干就干,林子轩趁着上班的空闲和晚上的时间开始写小说。

  《顽主》只有六七万字,一个星期足够了,唯一麻烦的是要改一下时代背景。

  整部小说由一个个故事片段组成,故事性不强,胜在京味十足。

  第二个周末,又到了约会的时间,这一次他们准备去香山,大热天的在山上浓郁的树荫下休息,也算是避暑了。

  最重要的是,爬山不用花钱。

  两人早早的骑着车子来到香山脚下,把自行车放在山下的车棚里,上了锁。

  这时候刚刚七点钟,太阳才露脸,等他们来到香山上面,选择好一块清凉的地方,刚好避开刺眼的阳光。

  林子轩从背包里拿出一张麻布单子铺在草地上,还拿出准备好的零食。

  “吆,想的挺周全啊,怎么感觉你这不是第一次了,老实交待。”慕姗姗挑刺道。

  “怎么可能,我这是和电视里学的,为了这个,我可是看了好几晚电视剧,就为了看男主角和女主角约会,想学习人家的经验。”林子轩诉苦道。

  “那你都学到什么了?”慕姗姗坐在单子上,很有兴趣的问道。

  “基本上该学的都学了,就是两人进屋关上门之后的事学不了,电视没播,直接就转到两人第二天出门了。”林子轩遗憾地说道。

  “啐,满脑子坏思想。”慕姗姗白了他一眼,恨恨道。

  “这是正常的思想好吧,人生大事啊!”林子轩辩解道。

  “什么事到你嘴里都不正经,以前我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贫呢,四年时间啊,你这也太能伪装了吧。”慕姗姗怀疑道。

  “那不是伪装,以前我那是低调。”林子轩纠正道,“再说那时候高调也没有人懂得欣赏啊,这不是碰到欣赏我的人才开始展现真实的一面嘛。”

  “谁欣赏你啦,你这叫自恋。”慕姗姗讽刺道。

  “这叫自信,是你给了我自信,让我重新懂得了生活,你是光,你是电,你是唯一的神话。”林子轩做出诗朗诵的模样,夸张地说道。

  “停停停,太没有诚意了,等一会我就该上天了。”慕姗姗叫停道。

  “你觉得怎么样,我在电视里学的,人家约会都这样,对白特深沉,特有内涵,一听就知道是夜大毕业的。”林子轩认真地说道。

  “合着你刚才不是真心夸我啊。”慕姗姗无语道。

  两人打趣一番,躺在树荫下,看着从树叶间漏下的一圈圈光晕,美丽极了。

第十一章 女生外向

  浓密的树荫下,慕姗姗在看着一叠手稿,正是林子轩刚写好的小说《顽主》。

  他拿出手稿来不是为了显摆,而是让慕姗姗把关,看看这篇故事有没有问题。

  慕姗姗的父亲在文化部门工作,对刊物出版和发行的尺度非常了解,《顽主》里有不少讽刺社会不良现象的地方,林子轩拿不准分寸。

  这个时代讲究思想正确,他可不想招惹麻烦。

  时间流逝,慕姗姗看完了小说。

  她瞥了一眼闭着眼睛躺在一边的林子轩,想不到在学校里一直表现平平的林子轩变化这么大,会写诗,会唱歌,现在又开始写小说。

  由于家庭的熏陶,她自幼就对文学艺术很有兴趣。

  不过她只是喜欢看,并没有动手写的想法,她认为自己没有那个天赋。

  然而,慕姗姗没想到阴差阳错的和林子轩交往,竟然交往出来一个作家。

  林子轩的这篇小说她觉得很有意思,至少比那些发表在文学杂志上的小说有意思。

  怎么说呢,这篇小说没有通篇的说教,也没有诉说苦难的历史,而是采用一种调侃的笔调来描写生活,这种写作方式非常新颖,容易被年轻人接受。

  或者说,这就是一部写给这个年代年轻人的小说。

  她虽然不认同小说中的有些做派,但不得不承认,这小说看的有些解气。

  这个社会很沉闷,单位里的人按部就班,每个人都各司其职,井然有序,作为年轻人,她有时候也想透透气。

  慕姗姗又看了林子轩一眼,或许,她真的找到了一个有才华的家伙。

  “喂,大作家,起来啦。”慕姗姗拿着手稿拍在林子轩的身上,叫喊道。

  “啊,你这么快就看完啦,那还等什么,赶紧赞美我吧。”林子轩翻身起来,得意道。

  “就你还想要赞美。”慕姗姗鄙视道,“知不知道你这字有多难看,人家编辑看到你的字就直接扔掉了,也就是我还能看的下去。”

  “不会吧,我的字虽然不大符合大众的审美标准,但还是能认清的啊。”林子轩争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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