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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一股暖流自心底涌出,四肢百骸都觉得十分的温暖。

第20章 收获满满

  一盏灯,点亮了房间,同时也点亮了高明程的心。

  身为家中的老二,他娘不疼,爹不爱,亲奶奶对他都没有细奶奶好。

  但他在家中缺失的亲情,在细奶奶这里,又弥补了回来。

  可见这个世界是公平的,你得到一些什么,就可能会失去一些什么。

  收拾好心中的情绪,高明程从枕头底下拿出那两页金箔纸。

  煤油灯亮到了极致,透过煤油灯,高明程终于看清楚另外一页金箔纸上有些什么了。

  出于他意料的是,这页金箔纸上并没有什么类似功法心法的东西,而是刻画了一座宫殿。

  寥寥几笔勾勒出来的宫殿,却给人一种恢弘大气的感觉。

  那宫殿上挂着一个牌匾,上面写着三个字,字体依旧是小篆,高明程辨认了一下,认出那是‘妙道宫’三个字。

  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的信息了。

  高明程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最终还是放下了。

  既然看不出它的玄妙之处,那就算了。

  他又拿出之前看过的那页金箔纸,目光在看清楚第一幅画时,就有一种想要盘腿入定的感觉。

  他连忙放下金箔纸,又吹灭了煤油灯,最后于漆黑之中盘腿而坐,瞬间入定。

  ……

  鸟鸣声伴着晨曦而来,高明程睁开眼时,才发现天已大亮。

  他依旧盘腿而坐,一夜未睡,却精神抖擞。眼角余光瞥到那两页金箔纸上,决定将它们先藏好,夏天的衣服薄,随身带着这个东西,总觉得不保险,再说了,他一天下来,要跑好几个地方,万一不小心丢掉了,他得心疼死。

  目光在房屋中环视一圈,竟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

  最终他的视线只能落在床上,他起身下床,掀开草席,将金箔纸放在草席下面。

  金箔纸很薄,放下草席下面,一点儿都不显眼。

  藏好东西后,高明程像是放下心中的一块石头,整个人都觉得轻松不少。

  他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阳光洒落在庭院中,简陋的厨房传来米粥的香味。

  隔壁的房间里,还有呼噜声响起,高壮还未睡醒。

  高明程敲了敲窗户,直接把高壮喊起来:“起床了,待会还要去山里看套子。”

  呼噜声顿时消失,很快就传来高壮还未彻底睡醒的含糊声音:“哦,好。就起来了。”

  一阵窸窣的穿衣声后,高壮推门而出,房间门对着东边,因此晨曦直接洒落在他的脸上,将眼角的眼屎照的分明。

  高明程的眼角抽动了下,下意识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脏东西。

  一番洗漱后,精神越发好了。

  细奶奶已经打好了三碗粥凉着,两碗都是用海碗装着的,只有一碗是正常大小的碗。

  除了米粥,还有一碟炒辣椒和一碟辣萝卜干。

  那炒辣椒应该是昨天晚上剩下的,第二天就用来下粥吃。

  “粥已经凉的差不多了,快恰吧。”

  细奶奶笑着招呼着两人吃粥,两人也没有含糊,三两下就把一海碗的粥给吃进肚子里了。

  吃饱了后,就得干正事了。

  临出门前,高壮还气势很足的对细奶奶说道:“奶奶,我今天肯定还能够捉到更多的兔子,到时候咱们晚上也恰兔子肉!”

  “好,我给你们做。”细奶奶笑呵呵的说着话。

  出了门后,两人先直奔牛尾岭那边,高壮满怀激动,眼底亮晶晶的,他先是环顾四周一下,然后直奔下了套子的地方。

  “明程哥,兔子兔子!”第一个套子就有收获,这让高壮激动的险些要原地蹦跶下。

  他三两步冲上前,弯腰将草丛中的兔子捡起。

  兔子还活着,但因为挣扎的缘故,身上的铁丝套子缠的很紧,导致它最终只能被困住,无法再逃跑了。

  拿着兔子,高壮笑的像个一百多斤的孩子。

  高明程也有几分高兴,示意他继续去找其他的套子。

  高壮舍不得放下兔子,抱着兔子就往放下一个套子的地方走去,第二个套子放在一片茂盛的草丛中,此时却依旧还是原样。

  没有收获,这让高壮兴奋的情绪稍稍冷却了些。

  他并没有死心,继续朝第三个套子的位置走去。

  第三个套子在另外一个小山坡的下面,走过去时,却发现套子没有,兔子也没有。

  高壮愣住了,一双眼睛瞪的老大。

  高明程看了一眼,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套子不见了,要么是兔子被套住后,却奋力逃走了,要么是被其他人捡走了。

  再看附近的环境,有一片草丛有明显的压痕,于是他顺着那压痕走去,走了大约一百多米,终于在一处草丛里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野兔了。

  在野兔的不远处,还有一处较为隐蔽的洞口,大约就是这只兔子的窝了。看到兔子窝,高明程又想到用烟火熏兔子窝,然后趁机捉兔子的法子。

  不过很快他就把这个法子扼杀在心底了,现在是八月底,天气炎热,风干物燥,很容易起火,在山里烧火需要格外的注意,否则一个不好,引起了山火,那事情就大了。

  再说了,火一点,烟一起,附近的人都会看到,必然会过来查看情况。

  到时候那伙盗墓贼肯定就不敢进山,错过了这个时间点,那盗墓贼的踪迹就很难捕捉,毕竟他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不干,就天天守在这牛尾岭。

  “真能跑!”高壮捡起地上的兔子,看到铁丝都快缠到兔子的肉里面了,不由得感叹了一声。

  他把铁丝套子解开,只用野草将兔子的脚绑住。

  “明程哥,我先把这两只兔子送回家去,今天晚上咱们也恰兔子肉!”高壮笑容满面的说着话,眼底充满了期待的光芒。

  吃肉,对于这个年代的人们来说,可是最值得期待的事情了。

  寻常人家,一个月吃一顿肉,就算是顶好的,更多的人家只能每年过年时,才能够吃上肉解馋。

  高壮走后,高明程也没有离开这里,他寻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开始练拳。

  他上辈子系统的学过武术,会一套拳法,会一些简单的刀法,还会一些双截棍。

  学双截棍,那完全是因为看了李小龙的电影,觉得很帅。

第21章 他妈看不上许多美

  拳练意,出拳时的意志很重要,意志坚定,出拳有力不拖沓,意志不坚定,拳头无力,也很难打准。

  拳法,是近身搏斗之法,需要勇猛和敏捷。

  高明程先是练了一套熟悉的拳法,感受着出拳时的微妙感觉。

  重生回来后,年轻的身体让他气血充沛,因那金箔纸打坐入定两回后,身体的状态更是好的不得了,比他前世的巅峰期都还要好上几分。

  眼前没有练习的器具,亦没有敌人,高明程无法一试身手,心中颇觉不快。

  突然,他的视线停留在一棵碗口大的水桐树上。

  一个念头浮现在心中。

  “喝!”

  拳风破空,拳头精准的打在水桐树上,‘咔嚓’一声,那水桐树竟然直接被一拳打断了。

  水桐树的木质稀疏不紧密,但能够一拳将之打断,还是需要很强大的力量。

  望着断掉的水桐树,高明程眼底闪动着喜悦的光芒,拳头因为用力的缘故,微微有些疼痛,但这一丝疼痛直接被他忽略了。

  他知道,他得到极大的机缘了!

  这份机缘,在前世时,被他不小心错过了,但好在如今他又重新得到了!

  心中兴奋的他,又当场练了一套拳法,这一次,他每一次出拳,都打出破空声,拳风阵阵,气势威猛。

  僻静的树林中,一个青年不断地练着拳法,动静使得附近鸟飞兽走,只有懵懂无知的蚱蜢蟋蟀依旧在草丛中穿梭着。

  “明程哥!出事了!”远远地,高壮的声音传了过来,打断了高明程练拳的节奏。

  他将拳势收回,望向村子的方向。

  高壮在小路上狂奔着,嘴里不停地喊着那句话。

  高明程皱眉,本能的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立即朝高壮所在的地方跑去,他速度极快,五六秒后,两人就碰面了。

  高壮一路跑来,刚停下,就气喘吁吁起来。

  还不等气顺了,就断断续续的说道:“明程哥,出事了!你妈去找许多美的麻烦了!”

  高明程眉头皱的更紧了。

  他没有多问,二话不说就往许多美的家跑去。

  高壮喘匀了气后,也跟在后面跑了起来。

  话说,他明程哥也跑的太快了吧?怎么一眨眼的功夫,连背影都看不到了!

  高壮心底诧异,但也没有怀疑什么,在他心中,高明程一向很厉害的。

  许多美所住的小山坡上,已经围着不少看热闹的人了,不时有叱骂声从人群的最里面传来。

  “让开。”高明程阴沉着脸,伸手分开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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