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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语诡秘档案1-6部全集 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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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不孤单的耶诞快乐


  后记 不孤单的耶诞快乐


  其实这篇后记是和从前的十几篇一样没有主题的,纯粹是写到哪算哪。


  但是写完以上那行字的时候,突然现出了一个值得描写的激发点。既然是圣诞,那就来写自己的耶诞节吧。


  记得第一次接触耶诞节是在小学五年级。


  那时有个跟我同桌了五年的女孩,不是我谦虚,在自己的记忆里,那个女孩有一个十分纯粹单纯的爱好,就是以欺负我为乐。


  例如十分不平等的三八线啦,被她又抓又咬的手啦,最可恶的是,就在那一年,她辛辛苦苦的剥削了我一整年时间,然后用从我身上搜刮来的钱,在耶诞节时送了我一双手套。


  似乎,还很清晰的记得那双手套是惹眼的大红色,前端有盖子。就当时的小学生而言,应该算是极为高档的货色了。


  那是我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份礼物,从此以后,我明白了这世上居然有耶诞节这种可以白拿东西不要钱的可爱节日,然后对这个节日也开始繁衍出不太高雅的恶俗兴趣,以及强烈的期待感。


  不过后来我才可悲的知道,其实收礼物并不是白收了就好的,还需要回礼,而且代价颇大。本来就已经被剥削干净的本帅哥,很可悲的在某恶劣女孩的厉爪威胁下,签订了有生以来的第一份不平等条约——欠条。


  欠条上用孩子气的文字堆砌出了一篇孩子气的邪恶约定。约定我一定要在明年耶诞节那天送给她一条围巾,紫色的。


  可惜那条围巾我注定没有办法送出去了,因为在三个月后,那个同桌了五年的女孩便转了校。


  记得去年我在某个广场附近的银行又见到了那个女孩子。不过,那时的她已经不是个女孩了,而是个标准的职业女性,英姿焕发的坐在第一号柜台里。


  不知为何,我立刻就认出了她。看看服务牌,果然,名字也对,然后我做了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


  我跑到外边的取款机里取了三千元,然后三百、三百的要求她帮我存。每存一次,就签出一个十分清晰的自己的名字递给她。


  几次后,她终于从惊讶,古怪,开始变得不耐烦了。


  看着她那张脸,我突然有种想狂笑的冲动,哈哈,大仇得报,真是一个爽字了得!


  于是我真的笑了起来,嘴角咧着古怪的微笑,「这位美女,你不觉得那些回执里的名字有些眼熟吗?」


  她下意识疑惑的望向那堆回执,抬头,也笑了。


  那天,我一直坐在大厅等她下班,然后请她吃了一顿饭。那个女人,没想到居然已经是一个七个月大男孩的母亲了。


  时间,真是会将所有人的轨迹改变得面目全非。


  记得最后我问她还要不要那条紫色的围巾,她笑着摇了摇头。从此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络过。


  小学过后,每一年的耶诞节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无非就是收贺卡,送贺卡。贺卡上也写着千篇一律的祝福文字:


  MerryChristmas


  突然觉得,那行英文变得越来越陌生起来。


  高中时小打小闹的有了个女友,耶诞节来临时也没有想要什么给她,甚至就连圣诞快乐那句话也吝啬的没有送出去过。


  那时候的我喜欢成打成打的买贺卡,自己还厚颜无耻的懒的写,就那么没有风度的统统扔给她,让她写好,全部打上我的名号。


  现在想来,她是我这辈子遇到的第一个好女孩。很单纯,会在上课时偷偷递牛肉干给我,会在我值日时默默的帮我打扫卫生。


  其实,我也并非那么没心没肺,那时候的自己只是个单纯的小男生,不懂得表达感情。唯一做过的一件事情,就是将她那些年递给我的每一张小纸条都细心的收集起来。然后在收到分手信的那天统统烧光,来了个毁尸灭迹……


  高中的最后一个耶诞节怎么过的,早就忘的差不多了。只是隐约的记得那时候自己有个第二个所谓的女友。


  而那个女孩,不论是样子、名字还是声音,我都忘了个一干二净。


  但是在那年的耶诞节,她说过的一句话却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中,怎样也抹不掉。


  她说:「其实,你根本就不愿意在圣诞时和我过的,对吧。」


  她的语气很调侃,但是却坚持陪我走完了高中时代的最后一天。


  然后我就出国了。


  到了荷兰的第一个耶诞节是一个人流浪到了布鲁塞尔,那一天我才知道,原来耶诞节是有雪的。


  白色的雪纷纷扬扬,冰冻着自己的皮肤。我呼吸着冷气,望着街上的一群一群快乐的人们。突然觉得,自己的心,或许更加的冰冷。


  就是那个耶诞节过后不久,我遇到了这辈子的第二个好女人。


  然后大学时代的第二个耶诞节,我和她搭了个小帐篷坐在海边,买了一大堆零食。我喝着啤酒,她吃着薯片,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安静的坐着,看着海上的灯塔不断的向空中发射出耀眼的照明弹。


  火红色的光芒明亮的照耀着一片一片的海面,海浪翻涌着,很美。


  那时候,我第一次发觉,原来一个人的心可以平静成这样。平静安详到,仿佛下一刻就算会是世界末日,也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


  原来耶诞节,可以如此的安稳。


  大学时代的第三个耶诞节前夕,我离开了大学,离开了德国,离开了她。回到了北京,回到了另一个她的身旁。


  记得那年的耶诞节,北京下着鹅毛大雪。她做完化疗,强迫我推着她去爬长城。


  那天居庸关的城墙特别巍峨,但是却很冷,冷的就像我心里的温度。


  她坐在轮椅上,静静地,用手抚摸着刻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那块石头,催促我向上爬。


  我就真的向上爬了。每爬一段,就回过头,看她冲我挥手,露出甜甜的笑。这样缓缓爬着,越来越高,直到她慢慢模糊在了自己飘雪的视线里……


  我买了两个同心锁,牢牢的锁在一起,又牢牢的锁在了长城的中段。


  本以为能牢牢的锁出一个永远。没想到「永远」没有捞到,就连「短暂」


  这个小小的奢望也消逝在了手心中。


  从那天起,我陷入了自己的世界里,不愿意任何人闯入。那些年的耶诞节,都是一个人渡过的,或是在街上闲逛,或是买一个小小的蛋糕,点上蜡烛,然后对自己说:


  MerryChristmas


  然后,默默的将蜡烛吹灭……


  时间,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很快流淌到了二00六年。


  然后,我遇到了她。


  刚开始接触的时候,我觉得她很奇怪满十分十分奇怪。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类型。


  不得不谦虚一下,她说自己很普通,但是普通到那种所谓的普通程度,已经算是一种不平凡了吧。


  性格丢三落四的,仿佛对什么都不在意,很没神经的一个人,即使到现在,我很努力的也没有挖掘出她哪怕一个优点。


  其实这么说也不对,如果真有那么多缺点的话,现在的我,又怎么会坐在她身旁呢?


  从国庆到圣诞,短短三个多月,但是仿佛,我已经认识了她很久很久了。


  久到甚至常常在怀疑,是不是在从前,我们是不是遇到过。只是生了一场大病,身不由己的互相遗忘了对方的存在。


  如果真的遗忘过,那时的我,一定很惶恐吧。


  不过,谁又知道呢?


  理所当然,二00六年的圣诞我是和她在一起过的,或许以后的圣诞,都不用再孤孤单单的独自徘徊了吧。


  那晚,没有下雪。


  那晚,我们安安静静的手拉手在街上闲逛。然后去了常去的水吧,坐在常坐的位置。她就那样,轻轻的靠在我的肩膀上,许久两人都没有说话。


  许久。


  突然她抬起头,望着我的眼睛,突然的问道:「亲爱的,过去的二十二年你都到哪里去了?」


  「没有到哪里去啊?」我有点疑惑。


  「但是,明明你比我早生出来三年,为什么这二十二年来,你都从来没有来找过我?」她捏着我的鼻子,「你看,你居然浪费了我二十二年。」


  那一刹那,我的精神稍微有点恍惚了。


  耶诞节的欢快气氛缓缓的流淌在四周,我感觉不到。窗外,有许多年轻人拿着充气棒敲打着来往的路人。


  对啊,我真的,就这样浪费了二十二年时间。


  真的,那,这二十五年来,我究竟干了些什么?


  不过,已经无所谓了。


  喂


  亲爱的


  我


  已经找到你了。


  对不起


  亲爱的


  我


  回家了……


  即使以后的耶诞节都不会再下雪,我们都,不会孤独了……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17 尘世道(番外)》


  文案:

  著名的妖怪专家(自称)——夜不语,为了世界的和平与人类的和谐以及安定,带着自己的仆人青峰、雪萦,持续的在这个唐末乱世中与妖魔鬼怪战斗!

  这次,他接了个委托,要取回一副黄金棺。即使被一群妖魔追杀,他仍轻松完成任务,不过,这一切只是个开始……

  委托他的,是太平公主!而她与唐玄宗之间的矛盾,让夜不语卷入宫廷争斗的风暴之中……


  文案:


  著名的妖怪专家(自称)——夜不语,为了世界的和平与人类的和谐以及安定,带着自己的仆人青峰、雪萦,持续的在这个唐末乱世中与妖魔鬼怪战斗!


  这次,他接了个委托,要取回一副黄金棺。即使被一群妖魔追杀,他仍轻松完成任务,不过,这一切只是个开始……


  委托他的,是太平公主!而她与唐玄宗之间的矛盾,让夜不语卷入宫廷争斗的风暴之中……


  主要人物


  青峰主角仆人,雌雄同体的神秘妖怪。因为是雌雄同体,所以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此为第二人格,性情和平稳定,不过美中不足的就是稍微软弱了一点,好欺负。


  雪萦主角仆人的第一人格,出于某种原因,她的性格就连主角也害怕。


  化身成人的样子是个超级美女,只是常常面无表情。极度依恋主角,很麻烦,所以常常被主角封印住。


  夜不语本书主角,本身没有任何法力,但是智商极高,而且有个实力强横的妖怪仆人。表面上是妖怪专家(自称),其实是排名No.1的猎捕者。


  性格耐人寻味。


  序 人际关系


  其实,这篇序真的如同以前的十几本的序一样,不知道该写什么。不过心情有点烦躁,又不想赶稿,所以,还是胡乱写出点东西来舒缓下情绪吧。


  昨天晚上,有个很久没有见的朋友打了个很长很长的电话给我。她感叹了一番自己最近乱七八糟的人生。说起来,她在德国拿了一个学位后,又跑到瑞士去拿了一个经济学硕士。回到上海后,人生似乎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顺风顺水。


  也对,现在的海归派实在太多,含金量也大大打了折扣。这位经济学硕士在上海只是拿六千左右的工资,除下租房、伙食和一些零零碎碎的费用,基本上就没有剩下几个钱了。


  还有人际关系,朋友说,那是她最难以适从的。也对,一个女孩子,身旁又没有男友照顾,孤家寡人的待在上海,公司的人际关系又复杂,为老不休起龌龊心肠的有,业务关系上对她纠缠不休的也有。虽然她没有说出来,但是我很清楚。


  现在想来,她也算个安分守己的女生吧,不是女强人型号的。当时在荷兰的时候常常在她那里混饭吃,算是关系还不错了。有苦恼的时候,不好和家里人说的事情,临了想要找出个朋友诉诉苦,才发现,真正算的上朋友的就剩下我一个了。


  我稍微有些感叹。这个世界虽然越变越小,但是人心的隔阂却越来越远,保护好自己,防备别人的思想和态度是应该有的,但,也让自己困在一个狭小有限的圈子里,越来越难交到朋友。


  似乎,我的朋友满多的,但是真正翻开联络薄,却发现,真正可以联络的人,貌似也就那么一两个。有时候和女友闹了别扭,一个人赌气出去闲逛,想要找个人发泄下情绪的时候,才发现,真正能约出来的人,竟然一个都没有。


  于是该一个人闲逛的,还是一个人继续闲逛下去。到老地方,喝同样的咖啡,看同样的风景。城市里的人普遍孤独。恐怕,还会越来越孤独……


  扯远了。


  总之,朋友的最后一句话,让我记得很清楚。


  她说很羡慕我现在的生活,我就像是站在三万英尺的高度,俯视着脚下的众人忙碌的身影。什么都不参与,只是看。


  放下电话,嘴角带着的全是苦笑。


  自己真的是站在三万英尺的高度吗?


  不对,当然不是。虽然自己确实跳出了许多人都在挣扎的圈子,但是却又跳进了另外一个更郁闷的圈子里。我不会去烦恼工作的问题,但是烦恼并不会因此变少,只是转移到了别的问题上。就像两千万人都买了两千万分之一机率的彩票,但谁又能规定,那两千万分之一的机率就一定能落到两千万人中的某一个头上呢?


  又扯远了。


  三万英尺啊,哈,恐怕这种高度,没有人能站上去。毕竟那么高,如果一不小心就会摔得万劫不复,粉身碎骨……


  手指还是因为赶稿,还是稍微有些痛。


  说起来,最近除了内分泌有点失调以外,几乎就没有值得落笔的地方了吧。


  还好,今天下午看到了一大堆朋友。就权当谈资来说一说好了。


  话说,今天好不容易有个朋友还记得我的存在,打电话约了我去「OuTen」喝咖啡。其间因为两个人实在太无聊,约出来了一大堆的朋友……


  嗯,其实这些琐碎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好提及的。不过,其中几个有些是高中时的同校,大家聊得很开心。然后提到了高中时我靠写情书维生的搞笑事迹。


  突然有一个人,他说他还找我写过一封分手信。


  我很疑惑,想了半天才回忆起,似乎自己高中时期确实替人写过一封分手信,好像还宽宏大量的忘了收钱。


  听说那份分手信至今还没送出去,于是我兴趣盎然的想要回收,结果那混蛋死活都不愿意。最后我只好妥协,混到了他家里把那份久违的信件重温了一遍。


  毕竟,那是自己写过的,第一封分手信,或许也是最后一封了吧。


  总之睡不着,干脆默写下来留做纪念。全文如下:


  某某人:(不好意思,请原谅我不能透露客户的名字哈)


  刚刚看了你的信,没办法形容自己的心里是什么感受。确实,你没有提过要分手,不过,你的话里处处都透露出对我的厌倦。每次和你在一起,你不是不耐烦的对我说「你完全可以不用这样」,就是说「你其实可以选择放弃」。男人,不管脸皮有多厚,也还是有自尊的。


  你说那些话的意思就像一直都是我死活要赖在你身旁一样。


  你的信里,不也是在要求我放弃吗?


  感情,也是需要活路的。你对我的态度,给我的感觉,居然让我找不到一线生机。对,我承认我很胆小,我不敢再轻易的付出大量感情,我害怕痛。


  你知道,我的好,只不过是对特定几个人罢了。不过对于这份感情,我确实在努力经营。但不论我怎么努力,你都是那样,抱怨、沉默、责备、还有不信任。我累了,其实只需要你对这份感情努力一点,不需要太多,只需要向前微微走我可以察觉到的一小步,我都不会放弃。


  但是你却一步都懒得走,让我只能感觉到烦、痛苦、与失望。


  你说我不带你去见我朋友,那你是不是应该换一个角度想想?说不定那些朋友我自己也不想见,说不定我只是想有多一些和你单独在一起的时间。虽然和你在一起并不快乐,但我始终没有放弃去找到可以让两个人愉快相处的模式。


  不过,现在说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不错。我也很自私,我对你的付出也需要回报。我希望你终有一天可以认同我这个男友,可以挽着我的手,笑着对我说,你很幸福,因为你拥有我。


  但直到最后才发现,我们的性格注定了,你不能给我我想要的。而我也不能达到你所希望的。


  既然这样,那就短痛好了。


  虽然我很清楚,撑到你情绪稳定的时候,我们的生活也会逐渐回复,我有许多办法可以让它好起来。可是,我对感情毕竟不可能像个六十岁的老头一样死硬烂磨都不怕。我要的是平淡和充实的感情,我要的是坐在你身旁,都能感觉到的爱意。


  而你,需要的是新鲜感和刺激。不论如何,就算我再努力,终有一天,我们也会在这个问题上碰撞,结果一样是分手。


  没有悬念的感情,会让人更累,或许我需要的是个更踏实的女生吧。


  你不用谢我什么,我为你做的一切都是男友的义务,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看了你的信,似乎感觉你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丝轻松,也让我确定了,分手似乎确实做对了。


  虽然和你分手,算是一次冲动。


  最后叫你一次亲爱的,最后给你买一次感冒药。以后的我都不会在你身边了,照顾好自己。不要再那么傻,记得好好照顾自己。


  最后,劝你一句,性格真的要改,希望你的下次恋情,会遇到一个,你真的能爱上的人。


  再见,祝你幸福。


  XXXX年XX月XX日


  伤痕累累的XX


  看了这封分手信,稍微有点感慨万千。隐约记得写这封分手书时,曾经看过他们两人所有交往时的信件。


  哪天一定要把原件A回来留做纪念。毕竟,以后也没机会写这么没水准的东西了!


  引子一


  令月公主抬起头望着无星的夜空轻轻说道:


  「好希望那天快一点到来。


  那样我就是你一个人的小妻子了……」


  夜很深了。月光淅淅沥沥的洒在精致的花园里,却是说不尽的甜蜜。


  银光下,一对情侣互相依偎着坐在喷泉旁。


  「慕白,我爱你。」女孩深情的望着身边的男子,她绝丽的脸庞带着一丝苦恼。


  高慕白微微的笑了,他低下头轻吻着这女子的嘴唇,闻着她身上芳热扑鼻的幽兰体香说道:「我也爱你。」


  「但是你知道。母后就要把我许配给薛绍了,可是我只想嫁给你,做你的小女人、小妻子。」


  「你是说那个风评很好的大唐之虎薛绍?全国每个人都认为他是个君子呢。」


  「慕白!到底你明不明白我在和你讨论什么?我就要被送人了,你能不能表现得紧张一点!哼,竟然还在赞扬你的情敌!」令月噘起小嘴狠狠的掐了他一下


  「哇,痛痛!是!是!我的公主。」高慕白那张天塌不惊的脸立刻变成丢盔弃甲的样子,忍着笑说道:「那您想我怎么样呢?我相信冰雪聪明的公主,一定已经用你那条柔韧的舌头说服了皇帝陛下答应你某些条件了吧!」


  「嘻嘻,人家就知道骗不了你。」令月公主甜甜的笑道:「我告诉母后人家不想嫁给一个弱者,如果薛绍想要娶我的话,就要堂堂正正的将我指定的勇士打败。


  「嘿,当然那个勇士就是你了。慕白,你把薛绍那个王八蛋踩在脚下后,我再请求母后让我嫁给你,那时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你认为我一定会赢吗?」高慕白轻轻的用手指梳理着她的柔顺长发。


  「你认为自己会输吗?」令月转过头望着他。


  高慕白深深的看着这位绝丽的女子,突然哈哈大笑道:「我,高慕白,今年二十二岁,未婚。我这一生只有两个愿望,一是要娶李令月公主为妻子;二是要做令月公主唯一的男人、最后一个丈夫!」


  「慕白!」令月热泪盈眶,她紧紧的抱住这个有生以来最爱的男人,久久也不能言语。


  「慕白!」突然她笑了起来,笑得不盈一握的腰都弯了下去,「五天后当你出现在皇宫,然后再把大唐第一勇士兼首席剑手薛绍几剑打发掉时,那个自认为很爱才的老顽固,一定会震惊得跌掉鼻子的。


  「呵呵,自己的帝国里竟然出现了一位这么厉害的英雄人物,而他居然一点也不知道。你说是不是很可笑呢,慕白?」


  令月公主抬起头望着无星的夜空轻轻说道:「好希望那天快一点到来。那样我就是你一个人的小妻子了……」


  武周十四年四月十三日,历史上并没有任何记载,指出默默无名的剑士高慕白和大唐帝国第一公主太平公主李令月在皇都洛阳私订了终生。而且任何人也绝对想像不到,就是因为那晚的约定引起了许多年后一连串撕心裂肺的悲剧、一连串轰轰烈烈的阴谋与政治战争。


  那场悲剧的残酷影响之大,即使是在千年之后依然被人惋惜着……


  引子二


  如果有一个人可以长久保持良好的声誉的话,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是真正的君子,要么就是个真正的小人。


  嘿,你认为我是哪种人呢?


  还是那一抹银月,不过已经偏西了。


  高慕白跳出皇宫的城墙,突然感到有一种奇怪的气氛。剑气!他在空中奋力一点,用内力借空跃升,险险的避过了这一道无声无形的剑光。


  「是谁?」他横剑在前小心的护住身体,朝剑气的方向望去。


  万籁俱寂,并没有任何人影。


  奇怪了!他思忖着,自己一向没有仇家,为什么有人会用如此毒辣的剑法对付自己?如果不是他躲的快,恐怕早就被一剑两段了。


  剑光一闪,一种刺骨的寒气从背后逼来。


  高慕白猛地用剑一扫,只听「铛」的一声,自己的剑竟然在空中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但四周还是没有任何人影!不容他丝毫犹豫,身旁的剑风越来越快,刺出的角度也越来越阴险。


  几乎全靠感觉,高慕白条件反射般的挥剑抵挡这一连串看不见的攻击。


  突然他停了下来,一招「金光突现」抡动剑光朝四面八方刺去。


  隐形人没料到有此一招,被剑光打了个措手不及,狼狈的向后退去。


  只见高慕白人影闪动,一瞬间就飞出数十米,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好厉害的家伙!」隐形人缓缓的显出形体来,只见这个人大约二十四岁上下,皮肤细白,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肩上,脸庞更是英俊的令人讨厌。


  但也是这张帅脸正死死的盯着高慕白消失的方向,一只手按住了被剑气划伤的胸口。如果现在偶然有人见到他的话,一定会惊讶的叫出声来,这个人竟然就是京城男女老少都十分敬仰、熟悉的第一高手兼明星帅哥——薛绍!


  「没想到世界上真有这么厉害的人。」一个黑衣人从黑暗的、有些粘稠的夜色里走了出来。


  「幸亏我穿了金镂衣,不然那一剑肯定会让自己不死也要躺上几个月了。」薛绍摸了摸自己的胸口,「不过这件价值连城的金镂衣,竟然被那把平平无奇的青铜剑给划破,真是强悍到惊人的剑气!而且,哼,刚才你为什么不出手帮我?」


  黑衣人淡淡的说:「以那样的实力,就算你的剑术再加上我的术法恐怕也不能留下他,更何况是想要他的命了。」


  薛绍哈哈笑道:「真是担心五天后的比武。如果没有意外,我最多能在他的剑底下走五招。」


  「那你要放弃公主?」


  「公主?嘿,那女人我可是势在必得。」


  薛绍嘿嘿笑道:「你知道吗,墨斗,如果有一个人可以长久保持良好的声誉的话,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是真正的君子,要么就是个真正的小人。嘿,你认为我是哪种人呢?」


  「你说呢?」黑衣人的声音还是那么冷,不过却明显有了笑意。


  两人各怀鬼胎的对望一眼,一种刺耳的笑声立刻在空气中传开,划破了夜的恬静。


  武周十四年四月十三日,距京都洛阳七十公里外的万家村遭到了一群奇怪匪徒的攻击。这群匪徒真的很古怪,他们并没有忙着抢劫,只是在村子所有可以隐匿的地方藏起来,就像伏击猎物的猎人一样,静静的等待着某个人的出现。


  当血一般的朝霞隐隐出现在东方天际时,某个人真的出现了。


  高慕白提着一大包东西走进村子,他大声喊道:「宝儿,你猜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


  但那个每次总会第一个从屋里活蹦乱跳的跑出来迎接自己的小男孩,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出现,他甚至听不到任何人发出的声音。


  偌大的村子仿佛已经变成了一座鬼城。


  高慕白不死心的又叫道:「宝儿,是酥糕哦,你再不出来我可要把它吃光了!」


  依然还是万籁俱寂,只有他的回音在四处荡着。一丝不祥的感觉划过脑海,他丢下手里的东西飞快朝村里冲去。


  突然,一道如同毒蛇的剑光扭曲着从路旁的木桶里飞出。


  高慕白抽剑一点,将剑荡了开去,转身如风般刺向木桶。还不等剑靠近,身后无数根炫热的火矢已然向自己炸过来。


  「至少有四十个神箭手。」他思忖着,一招「万籁俱瓦」将剑光分散为千万道,只见每一道剑光都正好击破一个火球,左手也丝毫没有怠慢,在地上抓起几颗石头就朝那个木桶掷去。


  那个看起来根本就藏不了人的木桶,顿时被打得粉碎,有个人影狼狈的滚了出来。


  「好小子。」那个人大吼一声,飞快的抡开剑,从一个十分刁钻的角度向高慕白砍来。


  高慕白顾虑神箭手的袭击,往后稍稍跳开,右手一挥剑,猛地无数道金色剑气向四面八方射出。


  刚才在那些神箭手射出火矢的一刹那,他已经清楚的发现了那些家伙藏匿的地点。顿时只听一阵阵惨叫声不绝于耳。


  四十多个黑衣人就像火烧了屁股一般,迫不及待的窜了出来。


  「金光乍现?看来这次要做亏本买卖了!」那个人暗暗吃惊,突然停下了攻击大声道:「高慕白,你想不想要那些村民的命?」他故意压低了嗓子,似乎在害怕被认出原本的声音。


  「你们把那些人怎么了?」高慕白厉声问。


  「别担心。他们还活得好好的。」那个人嘿嘿笑道:「不过只是现在而已,他们的命就全看你的表现怎么样了。」


  「哼,你们想要我做什么?」高慕白皱着眉头。


  自从两年前来到这里后,他一直都隐藏着自己的实力,也从来没有惹过任何麻烦。但为什么这几天竟有那么多人冲着自己来。真是让他头都大了。


  「其实只是想和你谈一笔买卖罢了。」那个人毒辣的望着他,「只要你挑断右手的筋脉,再立刻离开大唐,三年内不准踏入大唐境内一步。我保证会放掉所有的村民。」


  高慕白大吃一惊,脸上却没有丝毫表情的说道:「为什么我要答应这个条件?」


  「嘿嘿,因为你是君子。」那人说道。


  高慕白仰天大笑:「你太看得起我了。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君子可能只是我伪装出来的样子,说不定我会丝毫不受你们的威胁,等看出端倪后,再一个一个把你们全部杀掉?」


  说话间,他已经像风一般的动了起来。


  他的剑划着弧形,准确而有力的向那个蒙着面的黑衣人头领的脖子刺去,但剑却在就要碰到皮肤时堪堪的停住了。


  那个人丝毫没有动,就像算准了他不会下手一样。


  「看来他们果然在你手里。」高慕白有些颓然。


  这些人似乎用了相当长的时间研究过自己的性格。他们之所以这么有恃无恐,恐怕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那风驰电掣的一招只是用来判断真假而已。如果那家伙有丝毫慌张的话,自己的剑早就划开他的血管了。


  但也间接证明了他们并不是恐吓,事情更让高慕白头大。难道自己真的只有照那个条件做吗?


  武周十四年四月十八日,太平公主比武招亲,如同所有人预料的那样,大唐第一剑手,城阳公主的儿子薛绍拔得头筹,顺利迎娶了太平公主李令月。


  圣神皇帝武则天为了显示对自己女儿的无比宠爱,召集长安城几乎所有的轿夫抬着她送给女儿的嫁妆,并下令全城所有人停业一天聚集在大街两旁观看,红包、糖果之类的自然是少不了的。


  据说当时单是被从天而降的密密麻麻的铜钱和苹果什么的击中,并立即给埋进去活活憋死的市民都不计其数,场面壮观程度可想而知。


  后来因为那些东西量实在太大,难以及时清理干净,日子一久,都在街头烂掉了。所以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整个长安城上空,就笼罩在那种果肉发酵散发出的醉人果酒气味当中,三年之后都还有人能用手从地上一堆大便样子的东西里抠出铜钱来。


  不过,这又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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