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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


  比起陆宁这一刻的沉静和坦荡,沈野的一颗心几乎快成了被疯狂敲打的鼓, 咚咚跳得快能撞破胸膛,直接蹦到陆宁脸上。

  他是真没想到自己还有被陆宁主动询问的一天。

  前面他连民籍的身份都得上赶着主动说,哥儿还一副不太在意,听过也就罢了的模样。

  他还以为陆宁不知道要什么时候, 才会注意到他曾经生病时说的那些胡话,还有这满身与商人身份不符的伤疤。

  他就早想跟陆宁说了。

  毕竟他挣的钱不少, 做的行当也没什么不体面的地方, 就是有些刀口舔血, 怕吓着哥儿。

  但陆宁自己问出来的话,沈野可就来劲了。

  他巴不得陆宁对他好奇, 越好奇越好,最好把他祖宗十八代都问一遍, 好确定他是个值得婚配的良人,比村里任何汉子都更配得上陆宁。

  沈野雀跃得火山都快喷发,若说哥儿敏感,禁不起碰,他自己其实也差不了太多,只是他能忍罢了。

  如果陆宁一直盯着他看,他又不强行憋着的话,沈野估计就是什么都不做,他也能直接交代出去。

  心上人的目光,那可比什么油啊药啊都来得猛烈百倍。

  ——顺便,那些药他倒手过,没用过,他清白得很。

  ——又顺便,将来哥儿要是愿意的话,两人床笫间玩一玩也不是不可以,咳,他可期待了。

  不过现在想那些还太远了,沈野把自己那丢人的东西狠狠往腿间一压,眼不见为净,便兴冲冲又极其沉稳地卖弄起了他的身价。

  沈野道:“我确实是个生意人,正儿八经的生意人,做得都是正当生意,官府认可的那种。”

  他开口就先把自己山匪黑商的嫌疑摘了,陆宁的目光立即亮了两分,红唇小小地抿起一点,一副认真倾听的模样。

  沈野被看得心都软了,又道:“生意人也分许多种,买个铺子经营一份营生做东家是最为常见的,像汤圆摊、街边的大酒楼都是这类型的,我却不是做这样寻常买卖的。”

  他柔声道:“村里的货郎算是小本买卖的走商,生意不固定在一处,会到处南来北往地走动,我的生意也和这个类似。”

  “宁哥儿有听说过丝绸之路吗?”沈野问道。

  陆宁的目光有些茫然,很轻地歪了下脑袋,显然并不知道这是什么。

  这对一个村人来说太正常了。

  二十年之前,丝绸之路才刚被朝廷彻底打通,无数商人将生财之道投向这条富得流油的商路,开始招兵买马,组建商队向外邦探索。

  大量的香料和奇珍也随着商队往来,从西域涌入中原,引得豪门贵族争相抢购。

  在大城市里,丝绸之路可以算是近年来炙手可热的话题。

  但对于村里人来说,这条用黄金丝绸铸造的道路,就像通往京城的官道一样遥不可及。

  沈野便缓缓道来。

  “那是一条商路,路上布满风沙,牵着骆驼在沙漠里走上数月,就能抵达许多隐没在沙漠中的异邦国家,那边盛产黄金宝石以及一些中原没有的香料,用丝绸与茶叶交换,往来一趟利润能以千倍万倍作数。”

  “只是这利润虽高,路上耗费的时辰却颇长,沙漠里气候极端,白日热得像在油锅里浸,夜里温度骤降,能冷过村里的大寒天,没有经验的人走在里面,不消一日就要葬身沙海。

  更别说当地那些特殊的野兽,还有沿路的劫匪,普通的商人若无经验,便是带了队伍与货物进入,也无法顺利地走完商路。”

  “驼帮就这么应运而生。”沈野道。

  “在中原,这行叫做镖局,我们这些人算是镖师,在丝绸之路上,就叫做驼帮,负责押货的叫做骆驼客。”

  “骆驼客主要负责押运,并不牵扯经商,但路上太危险,利润也大得惊人,自从师傅死在劫匪手上之后,我和弟兄们就不再帮别人押货,而是自己单干了。”

  沈野说到这里的时候,眼里极亮,像有刀光在闪。

  是少年人独有的莽撞与血气,也是潜藏的,至今未能消弭的恨意。

  陆宁听得有些紧张,眉头皱了起来,道:“师傅?是带你做这行的人吗?”

  “是,当年离村,也是他带我走的。”

  年轻汉子半屈起腿,露出水面的那条腿上也蜿蜒着纵横琐碎的伤疤,足以见得这条黄金与鲜血铸造的道路,有多么得凶险。

  沈野道:“师傅是我爹的师兄,年轻时跟我爷爷学的狩猎的本领,出师后就一直走南闯北,最后在西北扎了根。

  爹娘过世那会儿,他刚好回村,带着我去了镇上玩,倒救了我一命。后来我跟他走了,去到西域也做了骆驼客。”

  沈野轻轻一笑:“不想倒让我成了有钱人,从前想都不敢想的家底,倒也一年年地攒起来了。”

  陆宁听得眉头又皱了起来,但听到沈野成了有钱人,攒了家底,他还是有些高兴的,轻轻道:“师傅是你的贵人。”

  沈野道:“是……他是我这辈子的贵人,可惜他老人家没享着福,他做领房人的时候,队伍还没开始走商,算不得多富,只是赚点卖命钱。”

  “后边我收服了那些狼崽子后……咳……”

  他想起自己的称号,道上叫着虽然响当当的,在陆宁面前提起却让他有些抱赧。

  就像是小时候那会儿,在哥儿的面前被脱了裤子打屁股一样,多少有点丢人。

  他忙解释道:“就是路上有群劫匪,被叫做狼帮,那首领叫狼王,带着一群狼和匪徒四处烧杀掳掠,在道上恶名远扬,我们的队伍和他们不巧撞上了,我把头狼和狼王杀了之后,那狼群不知怎么认了我为主,后面道上也就叫我,咳咳,叫我小狼王了……

  但自此之后,有狼群护从,路上就基本遇不到危险了,队伍也不怎么会在走商时折人。”

  陆宁这才明白了,“小狼王”这么奇怪的称呼是怎么来的。

  汉子虽三言两语就说了收服狼群的事儿,但想来当时的情况也一定十分凶险。

  陆宁在水里靠着沈野的小腿,摸了摸汉子腿上粗糙的伤疤,道:“这些,都是走商时弄的?”

  沈野被摸得肌肉一紧,几乎要喘出声来,压了压躁动,才道:“嗯,但都是早些年受的伤,这两年有狼群一直跟着队伍,后来我们还发现了两个新的小国,打通了条全新的商路,生意在西北算是独一份的,用不着再刀口舔血。”

  他垂着眼帘,看着温泉池里水妖一般发着光,倾听他讲述过去的哥儿,温声道:“不必担心。”

  他抬头摸了摸陆宁的额头,将有些凌乱的湿发捋到头顶,露出哥儿饱满的前额与眉心一点精巧的孕痣。

  沈野又道:“我也可以不回西北,往后就金盆洗手,住在村子里,就算光靠兄弟们送来的分利,也够我一家过得富足。”

  陆宁被剥开眼睛前的阻挡,视线变得更加清晰,能看到汉子眼里的赤诚。

  走商固然危险,但到底是自己打下来的家业,陆宁连一栋不足十两银子的旧宅子都不舍得放弃,要拿遗腹子来保住。

  汉子就怎么舍得说放弃便放弃,放着那么大的家业不要,以后都打算留在这么个偏僻落后的小乡村里成家立业?

  这村子里哪有什么的好人家、好哥儿,又有什么事业能顶的上被小国奉为上宾的小狼王?

  ……留在村子里,沈野顶多就是做个地主老爷罢了。

  就像是把磨得发亮的宝剑,放进了暗暗的匣子里,很快就会变灰变旧,生了锈,和村里的杀猪刀没什么两样了。

  陆宁垂了眼,手也从沈野的腿上收了回来,在水里左手和右手交握着,轻轻拨弄自己的指尖。

  他换了个话题,问沈野:“什么……叫做分利?”

  沈野亮亮的眼睛也垂了垂,里面的光少了点,但依然专注耐心,他给哥儿解释了分利的意思。

  陆宁点点头,又觉得这样也很好,有了分利的话,沈野不用再去西域卖命,弄得一身伤,也会有很多很多钱拿。

  陆宁又道:“什么是驼帮?”

  沈野这才反应过来,他前面说了一大堆,哥儿听得也很认真,但到底听懂多少,他却也不知道。

  毕竟他已经习以为常的东西,对每一个沈家村的人来说,都像天方夜谭一样遥远。

  陆宁会有很多东西不明白,那太正常了。

  好在这会儿的哥儿,愿意向他提问。

  沈野就给陆宁细细解释了一遍驼帮的构成,从来历到经营的模式,再到如何押货,如何走商。

  一个问题会带出更多新的问题,陆宁连村里的卖货郎是怎么营生的都不知道,只知道这人每年都来,来了又走,像是一种不到年关就不会出现的妖怪一样。

  驼帮是怎么运作的,他就听得更加迷糊了,好在他总是很捧场的,沈野细细说了一堆话,几乎要把那话唠的毛病都说得发作了,陆宁终于又挑了一个小小的问题,问了出来。

  “骆驼是什么样的?”

  骆驼在西域和京城并不罕见,会有胡商带着他们的货品和坐骑一路走商到中原内部,但陆宁连马儿都没见过几次,头回骑还是今日,就更别说是骆驼。

  沈野给陆宁解释了,哥儿眼睛亮亮的,又有了新的,另一个的,微小的好奇。

  “胡饼是什么?”

  “西域在哪里?”

  “距离中原很远吗?中原在哪里呢?沈家村呢?”

  沈野一个一个问题,仔仔细细地答了,顺手还在雪地上画了好几幅图。

  骆驼被他画成高高大大的四脚兽,背后有两个奇怪的凸起,上面绑着鼓鼓的包囊,脖子上挂有巨大的铃铛,据说是为了防止骆驼走失用的。

  沈野在自己的驼帮里是领房人,也就是主心骨。

  他需要作为向导,在沙漠里带领弟兄们预防天灾,克服人祸。

  西域的穿着与中原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在沙漠上,白日穿戴会十分得轻薄,长长的头巾罩在身上,汉子们的上半身甚至几乎赤.裸,难怪沈野被晒得一身黝黑。

  胡饼是一种松软的饼子,上面放了胡椒、芝麻和孜然,都是陆宁在沈野家吃饭时吃过的味道。

  只是曾经的陆宁不知道它们有多金贵,只当它们是很好吃的香料,就和油盐酱醋一样,很珍惜地吃了进去。

  而西域,则是在很远地方,却又很大很大,连沈野都没能完全走遍。

  七八年的时间,沈野大约走过十几个国度。

  它们像是繁星一样,在雪地上临时画出的简陋地图上分散开来。

  最远的国家往来一回需要足足两年,而最近的,从雁门关出发,只要一个月就能抵达。

  而沈野和陆宁的故乡——沈家村,其实离玉门关不远,骑马过去只要月余的时间。

  与沈野曾在西域走过的长长的,足以把一个稚嫩的小汉子磨砺成满身伤疤的领房人的广袤道路相比,回村的路,其实很短,也很渺小。

  陆宁看着那张从汉子手底流淌出的小小的地图,看着那一副副不甚明晰的图画,像是已经听见了驼铃铛铛的声响,也走了一段很繁华,很壮丽的长路。

  世界悄然地被扩张,只是以听闻的方式,也足够勾人心弦。

  不知不觉间,陆宁转了个身过来,整个上半身都快支出水面,仿佛一尾粉色的鲛人,半趴在雾气氤氲的岸边,安静而好奇地看着汉子边说边画。

  “这么危险……”陆宁抿着唇,想了想,还是问出他最好奇的问题,“挣得很多很多吗?”

  沈野笑了笑,低低地报出一个数目,结尾是以黄金为单位:“……这是我攒的家底,够搭一座金屋子,把宁哥儿养在里面。”

  陆宁听得眼睛都瞪大了,喉咙口“咕咚”一声,不自觉地吞咽。

  这么夸张的数量,就是银子他都没见过,更别说金子了。

  陆宁又想起了沈野烧迷糊时说的胡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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