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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


  素白腰带将他的腰线掐得仿若细细一握,孝巾在鬓边扎得整齐, 很是素净。

  沈生的牌位就立在供案上, 久违地与沈野打了个照面。

  屋子里此刻烟雾缭绕, 大把残香细细密密地立在香炉里。

  香灰落了满桌,不知今夜被未亡人供奉了多久。

  沈野进门后, 先瞥了一眼那处,又回过头来看向陆宁。

  心上人的手里, 这会儿正捧着他送出去的妆奁,脚边还放着几个背篓,篓子里面塞得满满当当,都是陆宁的家当。

  屋里的灯点了许许多多盏,数也数不清。

  似乎所有能用上的器皿,都被灌了油,插了灯芯,将屋里照得比白昼还亮。

  沈野几乎能够想象,陆宁是如何在夜幕刚刚降临的时候,小心地扶着自己小腹,手执蜡烛,路过一盏一盏的瓦罐、陶碗,将未亡人的小屋缓缓点亮。

  然后他在这间亮堂堂的屋子里,将所有行囊全都收进箱中、篓中。

  屋里已经完全看不到偷情的痕迹,甚至看不到还有一个寡夫郎在此居住的痕迹。

  又变得像沈野头回夜访时一样,空空荡荡的。

  因为所有的行李,都将被带走。

  显然,陆宁已经做好了准备。

  但沈野总是很多话的,或许是他对着喜欢了一辈子的心上人,总会有些不安,有些不确定自己是否被坚定地选择。

  又或许只是他的坏心眼冒了出来,他又问道:“宁哥儿,你想好了,决定要跟我走了?”

  陆宁抬眼看着沈野,年轻的汉子手里也捧着一个大大的箱子,明显有备而来,却偏偏还要他亲口承认。

  真是个坏东西。

  陆宁面颊微红,有些羞嗔地斜了沈野一眼,明眸善睐,眸子里波光流转。

  但陆宁总是很坦诚的,不愿意让他的心上人觉得不安的,于是他点点头,道:“嗯。想好了……我要跟你走的。”

  沈野的眼睛瞬间亮极了,即便知道哥儿的回答不会让他失望,他也高兴得心花怒放。

  手里捧着的大箱子,他立即轻轻放到了桌上。

  一打开,里面便是一片艳丽的红。

  “宁哥儿,你穿上,昨夜刚完工的嫁衣。”沈野再绷不住那张假装严肃的脸,嘴巴裂开,笑得几乎见牙不见眼。

  他笑得欢欣,如同已经成了个新郎官一般,喜气洋洋道:“我迎你回西北。”

  不是在村里继续偷情,也不是等孝期结束之后再嫁给沈野。

  十天前,陆宁做了他二十六年人生里,最大胆的一个决定。

  他不要沈野留在沈家村里,不要他鲜活威武的心上人被这落魄的小村庄年复一年地磋磨,直到失去原本锋锐的颜色,变成平平无奇的一个庄稼汉子。

  他决定跟沈野去西北,去驼帮,去做他明媒正娶的夫郎。

  带着他们的宝宝一同,成为沈野真正的家人。

  今天就是随沈野离开的日子。

  凤冠霞帔准时完工,沈野披星戴月就将它们带来,要让陆宁穿上。

  箱子里的衣裳显而易见的华贵。

  三百两银子,便是在京城里买一栋宅子也绰绰有余。

  如今却只拿来赶制一套嫁衣。

  陆宁的心跳猛然响亮,肚子里好似酸溜溜的,眼眶又不禁有些湿润。

  年少时他曾无数次地看着同龄的哥儿被如意郎君从娘家迎走,身后带着父母贴的嫁妆,身边萦着亲族送上的祝福。

  哪怕他们没有嫁衣,只是穿着一件新的衣裳出嫁,他都羡慕极了。

  没有一个哥儿会不想要一个隆重的婚礼。

  那是明媒正娶,是亲朋祝福,是一个汉子费尽心思,万般狼狈才能把新夫郎迎进家门的仪式。

  曾经的陆宁什么都没有。

  六七岁的年纪,穿着一身破衣裳,他就来了沈生家里。

  如今的他,也终于有了一身极其奢华的嫁衣,有了一个愿意将他迎去遥远西北的如意郎君。

  他们还会在那里,有一个极其盛大的婚礼。

  即便沈野没有提过,陆宁也深信不疑。

  他的汉子,永远不会让他失望。

  陆宁垂下眼,柔软又喜爱地看着箱子里那套漂亮的红衣裳。

  从前的他,若是看到这样一身衣服,便是看一眼,都怕把衣服看坏。

  如今,他却不那么怕了,他的汉子有很多的钱,也愿意给他花这些钱,愿意用一切昂贵美好的东西来妆点他。

  陆宁甚至在想:可惜不能化妆。

  有了宝宝,便化不了妆了。

  不然他还可以再漂亮一些。

  但什么也不画,也无损陆宁多少貌美,他并不担心自己会丢了沈野的颜面。

  他开始脱衣。

  将孝服脱下。

  腰带解开,洁白的衣裳一件件落到地上,像是一层又一层臃肿苍白的旧皮,被蜕了下来,盘曲在他的脚底。

  他抬起双手,将最后一件孝巾解下,不着寸缕,柔软而大方地将他漂亮的身躯,在明亮的屋子里,袒露到未婚夫君的眼底。

  不过十天过去,平坦的肚皮已有了微微的鼓起,在安稳中显露出孕态,将他修长流畅的身形线条,撑出柔软的弧度。

  陆宁垂眸,很温柔地抚了抚他的小腹,整个人都好似在发光。

  沈野看得痴迷,从箱子里取出一件淡粉色的里衣,轻柔地展开,包裹住陆宁的身体。

  为亡夫而穿的孝衣彻底褪去,绚丽的嫁衣由新人一件又一件地套上。

  凤冠扣在发顶,霞帔挂上肩头,鸳鸯衔珠的腰带松松系上。

  寡夫郎已彻底成了新婚夫郎的模样,羞怯又姣好地扑闪着眼睫,抬眸看着他的情郎。

  沈野也低头看他,轻轻吻了吻他,陆宁便攀着汉子的肩头,也很轻地吻了回去。

  唇齿交缠,水声绵绵,舌尖熟稔而缠绵地推攘。

  一吻结束,沈野怜爱地轻抚陆宁的鬓边碎发,在细细喘气的哥儿耳边,说了很多的承诺,很多的好话。

  陆宁每一句话都应了,那对漂亮的眼睛望着沈野的时候,满是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柔情。

  沈野都看到了,也记在了心里,便断断续续地吻他更多。

  但也没吻太久,再过一会,天就要亮了。

  陆宁被吻得不停喘气,嘴巴红红地,脸色也更加红。

  他有些羞怯地在汉子怀里蹭了蹭,小声地道:“我也帮你换衣裳。”

  箱子里不止有陆宁的嫁衣,也有沈野自己的红衣裳。

  不是定制的,也没买多贵,就是在成衣店里随意拿了一套将就。

  这十天里,他为了接陆宁回西北,几乎忙得脚不沾地,与哥儿无关的,不太重要的枝节,他也就没有事无巨细地办好。

  反正回了西北,婚事定是要大办特办的。

  他和陆宁的喜服,还能再重新做一套。

  他在陆宁眼底也把身上的衣裳脱了。

  黑色的夜行服落在白色的孝衣上方,叠得交错又缠绵,很是暧昧。

  沈野也穿上了红衣,高高大大的一个人,站在穿着凤冠霞帔的陆宁边上,俨然就是一对新婚小夫夫的模样。

  虽然。

  没有哪对新婚夫夫会在天未亮时偷偷地幽会,亲手帮彼此换上婚服,还不知羞地在屋里面吃嘴巴。

  可他们只有彼此。

  他们的相恋本就背离世俗。

  便也无需拘泥于礼教常规。

  沈野爱恋地看着陆宁,手指轻轻抚过哥儿桃瓣一般淡粉嫩滑的面庞,低声道:“没有媒人,没有聘礼,只是一套嫁衣,你就愿意大着肚子,揣着我的崽子,要跟我摸黑离村去西北。”

  “宁宁,世上哪有你这样好哄骗的哥儿。”

  他笑着,附在陆宁的耳边,使坏道:“你这是要与我私奔吗?”

  陆宁的耳朵瞬间便被烫红了。

  一个二十六岁的哥儿,还是个寡夫郎,却大着肚子,穿着嫁衣,跟着一个年轻的混子私奔。

  怎么听都是不像话的事情,要被人戳一辈子的脊梁骨。

  陆宁最怕被人说闲话,所以他总是很乖,很温顺,很擅长隐忍。

  可人总要为自己勇敢一次。

  陆宁已经乖了二十六年,也将就了二十六年。

  他从前没有选择将来的机会,早早地成了童养媳,被拘在一张病床前,对着一个随时会腐朽的相公,混沌地度日。

  那时的他难道就没有想过,在某个夜色昏昧的夜里,窗外会翻来一个如意郎君,牵着他的手,对他说“别做童养媳了,跟我走”吗?

  这不过是一场迟来十多年的私奔。

  陆宁早就想走了。

  离开他童养媳的身份,离开这个举目无亲的村庄,离开这间空空荡荡的屋子。

  他抬起头,坚定地看着自己选中的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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