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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

  …………

  ……

  直至一周后。

  到了陆吾与夏因初次会面的那天。

第46章

  你要记得喂饱他。

  【046】

  又是兰斯过来当接送司机。

  兰斯赶到公寓时,季池予还在和余野芒吃早餐,来都来了,就让人顺便坐下来一起吃点。

  余野芒今天做的是虾肉海鲜馄饨。

  季池予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

  她在家里的吃饭原则就是,从来不抱怨厨子。只要不让她自己做,问就是都好吃。

  余野芒却不再轻易就迷失在她的夸奖里。

  她轻轻咬了一小口馄饨,仿佛很不满意地皱起眉:“好像有点咸了。”

  “诶?还好吧?我觉得咸淡刚刚好啊。”

  季池予随口顺着她的话往下说:“倒是馄饨皮感觉有点厚了,像在吃死面团。超市里卖的预制馄饨皮,果然还是没手擀的好吃。”

  听到了真正的答案,余野芒的眼睛弯了一下,默默把这一条记上。

  这个调味的比例是可行的。但是要学会做自己揉面,之后要记得把馄饨皮擀得薄薄的。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

  至少这一点,余野芒承认简知白说得没错。

  她如果不想离开季池予的家,也不想被简知白顶替自己的工作的话,她就必须学习更多东西、变得强大起来。

  至少不能比她的竞争对手做得差。

  毕竟,她也不想因为自己做得不好,而让季池予勉强接受不够好的东西……这是不对的。

  季池予应该吃最好吃的食物,住在最干净、最安全的家里,然后每天都露出很好看的笑容。

  这样才是正确的。余野芒想。

  等季池予吃完早餐、回卧室换衣服的时候,余野芒就起身,开始收拾桌上的碗筷。

  她并不打算跟兰斯有什么交流,却拦不住对方非要凑到她跟前,狂刷存在感。

  在兰斯第三次好心帮忙、却险些把盘子摔碎后,余野芒深吸一口气,冷着脸看向对方。

  “你到底为什么要缠着我?我不会跟你走的。”

  这并不是余野芒第一次见到兰斯。

  在地下拍卖会的那一晚,这个味道闻起来像野兽一样的红头发Alpha,就提出过想要带走她。

  是简知白不知道说了什么,另外一个黑发红眼的Alpha制止了这个人,她后面才和行动组一起离开的。

  余野芒警惕地看着兰斯,右手指尖已经探向了袖口。

  最近,只要季池予不在家的时候,她就会去简知白那里报道,学习暗杀者的技巧。

  简知白说她天生就懂得怎么隐匿气息、最小化自己的存在感,一击制胜的奇袭路线,是最适合她的。

  “我需要学会如何杀人吗?”余野芒问他,“这也是留在季池予身边的条件之一吗?”

  简知白闻言扬起眉。

  “别把这种责任推卸到我和大小姐身上——刀在你自己手里,是要杀人,还是要保护谁,都要由你自己做主。如果想杀人的话,就算没有刀,哪怕只有一支钢笔,也会有人想方设法去扎穿对方的喉咙。”

  将特制的暗器匣绑在了余野芒的手臂上,他确认一切机关都能正常使用后,便收回手,任由余野芒的袖子往下滑落,将暗器匣掩盖。

  简知白淡淡道:“而我,只是负责把刀交给你。”

  余野芒当时还不太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但她现在好像有点明白了。

  至少,在她想要反抗、想要保护自己的时候,她可以有一把刀握在手里,而不是只能逃跑或者束手就擒。

  余野芒眼也不眨地盯着兰斯,幽绿的眼睛冰冷而尖锐,像是一头正在呲牙威胁敌人的小狼崽。

  兰斯却反而笑得更开心了。

  想起了过去的自己,他完全没被惹恼,甚至因为不想让余野芒更害怕——他敢确定,要是再靠近的话,余野芒一定会扑过来撕咬他的。

  因为如果是他的话,他就会这么干。

  兰斯索性突然抱膝蹲下,从居高临下的俯视,变成了没那么有压迫感的仰视。

  他像个前辈那样,好心提醒余野芒:“要努力变得有用哦?这样主人就会更喜欢你,你就可以踩在竞争者的身上,一直陪着她了。”

  余野芒却不屑一顾。

  “不,我不需要变得有用。”

  她低下眼睛,看向自己白皙的、尚且柔弱无力的掌心,用力攥紧十指,然后看向了兰斯,一字一顿地说。

  “季池予说,我只需要做‘余野芒’就够了。”

  兰斯眨了眨眼睛,“哇”了一声。

  于是,等季池予换好衣服出来一看,就瞧见兰斯蹲在那里,对着余野芒一通小海豹鼓掌,一副被帅到了的小迷弟样子。

  季池予:?

  上了车之后,她忍不住好奇:“你好像很喜欢野芒?”

  “嗯!因为我们是同类啊!我也是被头儿从地下斗兽场捡回来的。”

  兰斯笑眯眯地承认:“我那天本来想把她一起带回去的。但是简知白说,这是兔子小姐你要捡的,头儿就不同意了。”

  ——“同类”。

  季池予抓住了关键词:“那你为什么不喜欢简知白?你之前也说过,他身上有‘同类’的味道吧?”

  兰斯从不遮掩自己的情绪,一提到简知白,刚才还眉开眼笑的脸,立刻就嫌弃地皱成了一团。

  简知白和余野芒不一样。

  他觉得简知白是同类,是因为他们都是被抛弃之后,在阴影里扭曲挣扎过的人,即便现在换上了光鲜的衣服,看起来人模人样的,可骨子里透出的腐败味道却没变。

  “简知白很危险。”

  但兰斯想了想,又补充:“不过你是一个很好的主人。他好像很听你的话……你要记得喂饱他,不要让他感觉到饿。不然他会吃掉你的。”

  他很认真地叮嘱季池予,要小心饲喂怪物。

  可季池予只觉得:这小文盲又叽里咕噜说什么呢?怎么每个字都认识,但串一起就不像是人类的语言了?

  她决定挑自己能听懂的部分,礼貌地回一下。

  季池予纠正:“我不是谁的主人。”

  兰斯不太理解:“为什么?有主人不是很好吗?没有主人的野狗才可怜……要是脖子上没有项圈的话,会很害怕得不敢睡熟吧?”

  因为没有项圈的话,就意味着“无家可归”,代表他们没有能够回去的地方啊。

  兰斯觉得,要是兔子小姐连项圈都不愿意给简知白戴一个的话,不用等简知白感到饥饿,就要立刻反过来把她吃掉了。

  毕竟兔子小姐看起来很菜,一个人打不过简知白。

  感觉两个人的交流,好像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季池予换了一种解释的方式。

  “那陆吾是怎么回答你的呢?”她问。

  说到这个,兰斯可就对答如流了。

  “头儿说,反正我脑子也想不出什么名堂,索性别想那么多了,听他的命令就好。只要我听话、不背叛他,他就不会丢下我。”

  “嘿嘿,其实我有好几次任务失败了,还以为自己就要死在那里了,都是头儿亲自去救我的——虽然兔子小姐你也很好,但我的老大才是最好的主人!”

  他看起来很骄傲的样子。

  季池予看了他一眼,不再跟兰斯纠结这个话题,转而问起另一个她困惑了很久的事情。

  “所以你为什么要叫我‘兔子小姐’?”

  兰斯眨了眨眼睛:“因为头儿说你像兔子啊。而且电视里都夸兔子很可爱,上次那部热映电影里的‘兔子警官’也很受欢迎。兔子是好东西,你也很好。难道你不喜欢兔子吗?”

  季池予直言:“我比较喜欢你叫我的名字。”

  “哦。”兰斯很乖地点点头,“好的兔子小姐,我记住了!”

  季池予:“……”不,你根本就没记住!

  季池予默念:这家伙脑子坏了,这家伙脑子坏了,还是个只爱看狗血电视剧的小文盲,她不跟病人计较。

  心平气和地侧过脸,季池予看向车窗外流动的景色,却避不开玻璃上倒映出的兰斯的影子。

  她又想起了上一次在陆家,为自己向导的俞研。

  “或许陆吾的确是个很好的上司,才让你们对他都这么忠心耿耿——俞研那天,应该也是故意带我去展览馆,想让我知道陆吾的过去吧?”

  “不过很遗憾,我可不是电视剧里那种同情心泛滥,一看到别人的悲惨过去,就想用自己来温暖霸总童年阴影的纯爱灰姑娘。”

  一只手撑在车窗上,季池予笑了笑,温和地告诫兰斯:“这一招对我不管用。下次别试了。”

  兰斯蔫巴巴地鼓起脸。

  过了一会儿,他像是有了什么灵感,又突然支棱起来,小心翼翼地征询季池予的意见。

  “那要是我们换成那种大女主电视剧呢?比如说你是穿越的特工Beta,在打脸恶毒反派的过程里,结识了强大的贵族Alpha,结果你突然二次分化变成Omega,进入发.情.热,你们相爱相杀、一夜七次、终生——”在季池予面无表情的目光下,兰斯的声音越来越小,默默闭上了嘴。

  孩子这么爱作妖,一定是作业布置得不够。

  季池予下定决心,她等下就要去跟陆吾打小报告,势必要剥夺兰斯继续沉迷狗血电视剧的权力,都给她读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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