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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她还困着呢,直接和衣躺下和石头一起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已是天光大盛。

  身侧石头不见踪影。

  程丽穿好衣服,来到一楼,小小的石头已经在院子里满头大汗的劈柴了。

  程丽心疼不已,立刻从他手里抢过斧子,“小心伤了手,放着我来。”

  石头反手从她手里抢过斧子,“你才是小心伤了手,这点活难不住我。你去吃饭吧。”

  程丽打着哈欠去吃饭。

  她这厢刚放下碗筷,院子里的石头一溜烟跑进厨房,“我来洗碗。”

  程丽被他逗笑,“你还小,应该是我照顾你,你怎么抢着干活?”

  石头私心里把她当妻子,他这个身体还小,暂时不能给她提供锦衣玉食的生活。

  所以他要补偿她,即使住农家小院也要让她漂漂亮亮,不能让她和普通村妇一样弄粗了手。

  她的手那么漂亮,那么软,那么白,不应该用来刷碗劈柴。

  在石头的强烈要求下,程丽还是像昨日一样,搬了个小凳子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石头这柴一劈就是一上午。

  眼看晌午了,程丽肚子还不饿,石头拿起早上剩的饼热热吃了,奶声奶气道,“程丽,我们出去看看吧,总不能每日就窝在家里不出门。”

  何家村实在太可怕,导致程丽对这种村庄有心理阴影,她迟疑良久,“还是算了吧,我们就在院里待着更安全。”

  石头也不勉强,劈好柴后安静的陪她在院子里坐着晒太阳。

  安静祥和的日子过了五六天,这天中午,有人砰砰砰在外敲门。

  程丽条件反射要去厨房拿菜刀,被石头眼疾手快的阻止,“稍安勿躁。”

  石头让她藏在小屋门后,自己去开门。

  门外是以前见过的汉子,那汉子笑道,“石头,快喊上你娘,村里杀猪了,吃大席呢!”

  石头不动声色,“谁家杀猪了?吓人不吓人?我不敢去。”

  “你这没出息的小子。”汉子抬手给了石头一巴掌,“杀猪有什么好怕的,猪肉都炖好了,就差你们没去了。”

  石头闻到他身上浓郁的猪肉香味,心下对他的话信了十成十,“叔你等会,我去喊我娘。”

  “啥也别带,村里都有,你和你娘带张嘴去就行。”汉子还以为程丽在主屋,大声喊道。

  孰料,石头从院门口的小屋里唤出程丽。

  那汉子结结巴巴,“妹子,你…你…你平日就睡这屋吗?”

  乖乖,他就说这妹子肯定不是胡均的亲妹子。

  这仙女似的妹子水灵灵白嫩嫩,一看就不超过十六,怎么可能有石头这么大的儿子。

  原来,是老胡的相好,俩人都睡一屋了,还藏着掖着呢!

  汉子心下了然于胸,“妹子,我是黄天来,你叫我黄大哥就行。”

  “黄大哥。”程丽巧笑倩兮。

  黄天来暗道一声要命,若这姑娘是胡均的妹子,就算她死了十个男人,再带十个孩子,他也一百个愿意娶。

  可这姑娘若是胡均大哥的相好,他就不能乱想了。

  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他怎么能对胡均相好动心思呢?

  黄天来停止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妹子你锁好门,等会吃完饭我再把石头你俩送回来。”

  这人眼神规规矩矩,并不色迷迷的在她身上胡乱打量,程丽心里松口气。

  三人顺着村里的小路往北走,越走路越宽,而且隐隐有嘈杂的笑闹声传来。

  待走的近了,程丽才发现,村口大槐树下支着一口大铁锅,锅里热气特腾腾。

  空气中弥漫着的喷香猪肉味让她腹内馋虫大动。

  “妹子来了,快坐下,我给你盛碗肉多的。”一个眼熟的汉子招呼她坐在小凳子上。

  也有热情的婶婶姐姐朝她招手,“胡均妹子,来我这坐。”

  程丽不敢离开石头,拉着石头一起坐在女人堆里。

  村妇们都对着她啧啧称赞,“你这模样是怎么长的?”

  “我看比王员外家的大小姐还好看呢。”

  “可不是,王员外家的小姐脸上有颗黑痦子,哪儿有胡均妹子好看。”

  程丽被她们直白不加掩饰的称赞羞红了脸。

  她正不知所措时,有人朝她脑袋处递了一个大海碗。

  程丽忙不迭双手接过,原来是一碗大锅菜。

  只不过,她碗里除了猪肉片和黄肉丸子,再没有旁的蔬菜。

  石头端着碗满是白菜粉条的烩菜吃的大快朵颐,“娘你吃啊。”

  程丽先咬了一口丸子,满满的肉香味包含着浓郁汤汁,实在是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第59章 与胡均的渊源

  “呦,掌勺的胡广生这也忒偏心了,怎么胡均妹子碗里连片白菜叶子都没有?这寒冬腊月的,虽说家家户户地窖里都留了上千斤白菜,可也不能舍不得让人吃啊。”

  “就是,胡均回来了,我定要和他好好说说。”

  “大娘你这就不懂了,咱妹子瘦,得多吃肉补补。像大娘你这体格子,才得多吃点白菜刮刮油水。”

  众人七嘴八舌的调笑,均闹作一团。

  本来尴尬不已的程丽发觉众人只是开玩笑后,悄悄松了口气。

  被众人调侃的掌勺大厨胡广生理直气壮,“妹子第一次吃,我多给她盛点肉怎么了!有肉吃还堵不住你们的嘴!”

  众人嘻嘻闹闹吃罢了饭,没有一拍两散,反而都留下来洗碗收尾。

  程丽费了老大力气才把那碗纯肉的大锅菜吃完,正想蹲下来一起帮忙。

  却被个胖胖的婶子推开,“这大冬天的,你快带着孩子回家歇着吧。”

  送他们过来的黄天来此刻正蹲在地上刷锅,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微黄的牙齿,“妹子等我会儿,我刷完锅送你回去。”

  立刻有跃跃欲试的汉子道,“天来你忙吧,我送妹子回去。”

  黄天来立刻丢下刷了一半的大铁锅,随手在棉裤上蹭了蹭,“你们都给我歇着,我送妹子回去。”

  笑话,万一这真是胡均大哥的相好,可不能让那群皮小子调戏了。

  黄天来把程丽和石头安安全全送回家才转身离开。

  程丽习惯性掩好门窗,不可思议道,“石头,为什么这里和何家村完全不一样?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这完全得益于关翊谦上辈子的记忆,上辈子他随着马队来到偃月城讨生活时已经是个半大小子了。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马队管事看他聪明伶俐又是个不良于行的,便好心收留了他,管他一日三餐。

  让他留在马队里喂个马打打杂什么的,免得他活不下去饿死了。

  孰料关翊谦的肚子是个无底洞,一人吃的比三个成年大汉还多。

  他腿又瘸干不了多少活,这账一算,留下关翊谦比单独请个长工还贵。

  管事的总不能自己填了这个窟窿,便把一顿能吃六碗饭的瘸腿少年赶走了。

  关翊谦又开始在偃月城流浪。

  他因拖着瘸腿所以抢饭食抢不过别的乞丐,但他人长的好看,乞讨所得的银钱反倒比旁的乞丐多的多。

  同样都是乞丐,旁人一日有五个铜板已是老天开恩,关翊谦只需洗干净脸,往街口一坐,每日轻轻松松几十个铜板。

  这可气煞了其他乞丐,关翊谦走到哪被打到哪儿,他虽一身蛮力,但只要有人对他的瘸腿下手,他只能立刻缴械投降。

  虽然他的腿瘸了,但那始终是他的腿,就算是条瘸腿,也比没有腿强。

  关翊谦害怕这条瘸腿长此以往真的保不住,为了避人耳目,他便开始往主城区外面的农庄走。

  一日,他饿晕在老槐树下后,被胡均捡回了家。

  胡均问他多大了,他说十一。

  胡均又问他,你爹娘呢?

  关翊谦说,我爹娘早死了。

  胡均又问,“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流浪的?”

  关翊谦顾不得回他的话,大口吞咽着雪白的馒头,他吃的太急,被噎了一下,边撕心裂肺咳嗽边说,“五岁。”

  他刚刚说完,胡均这个汉子就哭的不能自已,“我妹妹也是五岁丢了。”

  从此,关翊谦就留在了胡均所在的红泥村。

  直到后来,胡均又捡回了楚楚,就是关翊谦的义妹。

  这辈子,关翊谦照猫画虎,故意晕倒在红泥村外面。

  谁知那么巧,正好碰上了休沐回家的胡均。

  胡均看他小小年纪躺在地上,一时心软将他救了回去。

  石头不经意露出脖子上的假玉佩,果然被胡均激动的追问,“孩子,这玉佩你从哪得来的?”

  石头做出一副懵懂无知的样子,“这是我娘留给我的。”

  “你娘?”胡均双眼含泪,“你娘如今在哪儿?”

  “我娘病死了…”石头装出一副被戳中伤心事的样子嚎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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