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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讨价


第51章 讨价

  这个数额实在太过耸动人心, 几个人扇形一样冲了出去,迅速进行搜捕。

  庄淳月抓住安贵没命一样往前狂奔。

  他们本就没时间跑出去多远,在熟悉雨林的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的长腿瞪羚一样轻轻跨越所有障碍,很快就找到了两个人的踪影。

  身后枪声响起,两个人立刻扑倒在地上。

  旁边的人朝开枪那个印第安人叽里咕噜不知道说什么,情绪很激动,似乎在斥责他开枪的行为。

  印第安少年一把扯开庄淳月头上的布料, 将传单贴到她脸上去,“你是不是这个逃跑的女人?”

  他后知后觉,不然谁需要特意做这种伪装, 不就只有逃犯才会这样嘛。

  她坚持:“我是一名家庭教师。”

  少年露出一口白牙:“一定是你。”

  刚接到这么大的单子,就发现逃犯就在自己身边, 这真是猎物在眼前撞树的好运。

  “你们绝对抓错人了!”

  “你给我看清楚。”

  通缉令上并没有照片,而是只写了身份特征:18-25岁华裔女性,会说法语和华语,身高1米68, 体重46千克,皮肤白皙但会做伪装, 身边可能跟着一个华裔男子, 身高1米72,三十岁上下……悬赏金:一万法郎。

  一万法郎!这个数字光是看一眼就让人心头火热!

  庄淳月看到用几种语言写的通缉令, 还有高昂的赎金,心一下就凉了。

  他竟然调动战斗机干这种事!

  这片丛林边缘所有人都能看到这些传单,只要一遇到人她就会动手,甚至很多人都会主动来搜捕她,那时候还能往哪里跑?

  可眼下不容她悲愤太久, 还得先应付眼前这情况。

  跑是暂时跑不掉了,庄淳月和他们商量:“传单上说只要活的,我可以跟你们走!但他不是通缉犯,你们把他放了吧。”她指的当然是安贵。

  印第安人却不信,想把男的也抓了。

  “他不是逃犯,你们抓了他也换不到钱,我给你们三百法郎,你们放了他。”

  少年歪头说道:“不用你给,你身上的钱我都可以全部搜走。”

  “你以为抓一个苦役犯为什么会派飞机来,你猜为什么上面说不准碰我,我是从总督的府邸跑出来的,总督要我做他的情妇,我不愿意才跑了!”庄淳月撸开手臂,让他看上面白皙的皮肤。

  她不清楚阿摩利斯的级别,只能往最大的夸口,刚好这浩大的追捕场面足够给她扯虎皮拉大旗。

  少年神色果然变得游移不定。

  “你没看到上面写的吗,法国政府只要我,而且不准你们伤我碰我,等我回去之后,跟总督说你们欺负了我,你们不但一万法郎赏金泡汤,连命都会没有!”

  少年把她话翻译给了几个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其实不甚聪明,更不爱思考,大家伙儿举手表决了一下,就把安贵给放了。

  毕竟除了这个女人价格昂贵,抓一个逃犯也只能得到一百法郎,三百法郎买安贵的命绰绰有余。

  庄淳月依照约定给了他们三百法郎。

  安贵看着二小姐被带走,站在原地,又急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

  庄淳月虽然不准他们碰自己,但被捆起来肯定是少不了的。

  这时天色已经不早了,一行人走不了多少时间,索性先回到聚居地。

  他们住在雨林之中一处平坦靠近河水的区域,在树上搭建住人的茅屋,三五间屋子不足以称为村落。

  庄淳月被关在其中一间茅屋里,手腕被紧紧绑着。

  树屋里挂着一盏马蹄灯,日常是供这群印第安人夜晚在雨林里穿行的,算是一笔不小的财产。

  庄淳月想摸出刀割断,但又不好缠回去,索性先静观其变,有了计划再说。

  剩下的印第安人在河边升起火堆,一边在胡椒罐里炖煮木薯和肉类,一边喝着一种叫“皮瓦里”的酒味饮料,时不时还要纵情高歌。

  印第安少年还登上树屋,把一份木薯和肉类炖煮的食物给了她。

  “谢谢。”庄淳月说道。

  少年看着她慢条私理的动作,转身又下去了。

  庄淳月吃完晚饭之后,他又爬了上来。

  “这是能把脸擦干净的树汁,你把脸上的东西擦掉。”

  庄淳月没有推拒,手指沾了沾,确定没有腐蚀性,就抹到了脸上,又用清水洗掉。

  那故意做旧的一寸照上看不出什么来,到此刻庄淳月洗干净了脸,少年才满脸惊讶,紧接着又理解了一点。

  “我原本很奇怪,总督为什么会有一个黄人情妇,原来你长这样啊。”

  庄淳月落落大方让他看着,状似随意地问起:“你说你是混血?”

  “对啊!”

  “那为什么不到卡宴城里找一份工作?”

  依照少年对自己血统的骄傲,他不该向往白人聚居的地方吗?

  印第安少年抱着手臂说道:“城里的工作我不喜欢。”其实是因为混血在白人堆里跟奴隶差不多,他找不到能接纳自己的白人族群。

  庄淳月一眼看出他的口是心非。

  “如果总督没有生我气的话,我就给你要一份工作,在市政厅当警卫怎么样?比在丛林里当猎手体面不少。”

  市政厅的警卫?他远远见过那幢罗马式的白色建筑,庄严而气派。

  如果能穿着制服,配着精致的手枪站在里面,那真是远超一般的白人了。

  简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日子!

  少年一点也不掩藏自己的情绪,眼睛迸发出热烈的渴求,比一万法郎都令他心动。

  “你说的是真的?”

  “他都为我出动战斗机了,安排一份警卫的工作又是什么大事呢。”

  少年不明白:“总督既然喜欢你,你为什么还要跑出来?”

  “他很恐怖,杀了很多人,我怕有一天他不喜欢我了,也会杀掉我,不过看起来,他现在还舍不得杀我。”

  少年看着她的脸,觉得她这话还挺令人信服的。

  两个人正说着话,一个带着酒意的吼声靠近,把木质阶梯踩得嘎吱作响。

  “我们是这世上最温和的族群,但喝了酒之后会抛弃的美德和教养,您要小心。”

  少年说完,走出去说着听不懂的印第安语,把那个醉酒的男人带走了。

  庄淳月本想故技重施,在他们睡着的时候割断绳子跑路,但下面的火堆始终不熄,不用看也知道有人没睡,正轮流值夜。

  她等着等着自己先困了,睡了过去。

  第二天依旧上路。

  这几天逃出卡宴那么远,这长长一段路就跟成就一样,现在慢慢被回收,庄淳月怄气得厉害。

  都不用那个混蛋亲自搜查,只要撒点传单,自己就得被五花大绑带回去,怎么能不让人恼怒。

  走到中午肚子开始叫唤,这群人坐着吃起了木薯饼。

  庄淳月捧着饼子,一点胃口都没有。

  这时四面突然出现了骚动,几乎是同时就跳出了几伙人,他们打扮各异,包围了这个庄淳月所在的队伍。

  “在这里!一万法郎在这里!”

  “二小姐!”

  庄淳月甚至还在其中听到了安贵的声音。

  这些印第安人立刻将猎枪上膛,原本想活捉的人立刻也拔枪,几方人一边射击一边躲避。

  其中印第安少年反应是最快的,在未枪响的时候,他就拉着庄淳月钻进一旁树丛里,逃窜出包围圈。

  “该死!这些人怎么来得这么快!”他忍不住大骂。

  更糟糕的是,庄淳月被绑着手根本跑不快,少年扛着她更跑不快。

  她气急败坏地提醒:“你绑住我的手,我根本跑不快!”

  那个少年回头,把她手腕上的绳子割断,拉着人继续往前跑。

  他肺活量充沛,还能清楚地说话:“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你送回卡——”

  子弹穿胸而过,在穿过前胸时带出一小朵鲜红的血花。

  “砰——”

  印第安少年被巨大的冲力带得扑倒在地上,转过身来,先面对的是黑洞洞的枪口,握着它的正是那个说给他找一份市政厅警卫工作的东方女人。

  面对他不敢置信的眼睛,庄淳月没有犹豫,又补了一枪。

  他没能问出一句“为什么”就咽了气。

  这时安贵从一旁草丛窜了出来,庄淳月听到动静迅速转身举枪对准了他,吓得安贵赶紧举起双手。

  “是我,二小姐!”

  “是你啊,吓死我了。”庄淳月收起枪,忍不住想自己刚刚杀人的场面是不是太残忍,把他吓到了。

  “人呢?”

  “把她找出来!”

  庄淳月已经听到那些猎人的说话声,显然在找自己。

  她迅速说道:“先跑到安全的地方去!”

  两个人不敢多叙废话,又是一阵狂奔,直跑到眼前发黑,一步也迈不动了,找了个能遮掩身形的背风坡躲了起来。

  两个人呼哧呼哧地喘气,听着心脏剧烈跳动,警惕着周遭的动静。

  确定没人追来,气也喘匀了,安贵才说:“乖乖!刚刚那是怎么回事,二小姐你哪来的枪啊?”

  他都有点怕她了。

  “偷的。”庄淳月言简意赅,又问他:“你把这些人带来的?”

  安贵点了点头。

  他有些紧张:“二小姐,我刚刚真是差点害死你,但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了。”

  被丢下之后,安贵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一路跑回华工聚居的棚屋想办法。

  二小姐花钱买了他的命,他就不能怕死,一定要把二小姐救出来,带回苏州去!

  半路上真让他想出来了,他在棚户区找到了会印第安语的人,跟他学了两句印第安语。

  他只学了两句,一路上就不断重复念叨,生怕自己忘了。

  然后见到人就喊,“一万法郎的女人找到了!一万法郎的女人找到!”

  接着就是第二句:“女人是往那边跑的!”

  那些通缉令撒下来之后,一瞬间的雨林内外的人都知道了,一头价值一万法郎的“猎物”正在丛林里游荡,先到先得,大家都活跃了起来。

  如此巨额的赏金,不少人也想来分一杯羹,有心追捕的人听到当然就跟了过来。

  安贵就这么一边带路一边大喊,其中的惊险自然不用说,成功引了几队人找过来,甚至一些原本不是猎手的人物,也参与到了“狩猎”活动中。

  如果只是普通几百法郎,这些印第安猎手不会去抢夺别人手里的猎物,但一万法郎足够令人疯狂,兵行险着。

  就在今天中午的时候,他们终于追上了这个一万法郎的“猎物”,并为抢夺她发生了大混战。

  庄淳月听完只想对安贵竖一根大拇指。

  原本她还在发愁,这趟就算逃出去,这一路上所有人都在搜查她,要抵达苏里南简直难如登天。

  这一下就解决了这么多人,行路也能安全一点了。

  “刚刚我开枪的时候,没有吓着你吧?”

  安贵摇头,起先他确实吓了一跳,毕竟自己都没杀过人,但过后又是放心,柔弱的二小姐有主意,又能面不改色地开枪杀人,自己只要听从,不用操心什么,不是件好事吗。

  生在这种世道,菜市口砍头见过,丛林里的武装冲突也见过,他一个大老爷们还不至于看到一二具死尸就害怕。

  他只夸赞:“二小姐,您可真是顶厉害的!”

  她笑笑:“只是生活所迫,歇够了咱们就继续跑吧,现在趁着黑夜赶路,白天躲起来还好些。”

  “好!”

  两个人脚下更是发了狠,认死了一个方向,一路头也不敢回地狂奔在南美洲大陆上。

  有天上的星星当坐标,庄淳月也不怕迷失方向。

  在半夜跨过了苏里南国境,庄淳月和安贵又走了几天,才终于抵达了帕拉马里博港。

  这是苏里南最大的海港,每天繁忙地运输着苏里南红木、甘蔗、咖啡、可可和香蕉等货物,大货轮的桅杆宛如撑天的巨柱,劳工蚂蚁一样上上下下地装货卸货。

  庄淳月的意愿是立刻登船,但是这个天色,该出航的船都已经离开了。

  安贵说:“明天再看看吧,而且我们多买点木薯饼在船上吃。”

  她只能同意。

  他们眼下要先找旅店下榻一晚。

  帕拉马里博港周遭不缺旅店,庄淳月却担心阿摩利斯掐准了时间会遇到搜查。

  “我们找一家远一点的旅店。”

  越靠近回家的机会,她就变得越谨慎,重新把头脸都包了起来。

  阿摩利斯连飞机都出动了,难保不会追到这里来,现在最不能急。

  但庄淳月和安贵既不会荷兰语也不会爪哇语,买票住宿都成问题。

  但幸好,华工遍布世界各地,在港口卖力气或是当中介的人里就不乏给人做中介的人物。

  二人茫然的眼神很快吸引来了一个黄皮肤的人,老鼠胡须,编成两条细细的辫子,嘴里咀嚼着不知名的青色果实。

  “住宿还是想买船票啊?”他啐出碎渣,开口带着口音。

  安贵说道:“我们想找一个地方落脚一晚,最好呢还是离这港口远一点,我听说这附近宰客最厉害,大哥,您不能坑我们吧?”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咱们出门在外不互相扶持,这些白皮黑皮不得使劲儿欺负咱?走吧,咱带你去顶便宜顶舒服的客栈里去,保准给你们安排得舒舒服服。”

  可惜庄淳月听到生意人老爹说得最多的就是:“做生意的,出门在外最要提防的就是老乡。”

  她信不过这个中介,但眼下也不好大张旗鼓找别的。

  “中介费多少?”

  “20荷兰盾。”

  “150法郎。”

  中介在心里算了算汇率,点头:“成交,跟我来吧。”

  三个人跟着他在大街小巷里穿行,当中介的话多,不愿让嘴皮子清闲一刻,随口问安贵手里被布裹着的东西:“这么长的棍子在哪里捡的?”

  安贵不敢说话,眼神乞望二小姐指条明路。

  庄淳月把包枪的布条拉开一点,给他看清楚枪管子:“不是棍子,能崩人脑袋的东西。”

  ——她跑的时候顺道拿走了印第安少年的猎枪。

  中介脸白了一下。

  “我们要远一点的旅馆。”她重申要求。

  “诶……好。”

  这里本就是依附港口而生的城市,走出帕拉马里博港三里之后就是城市边缘了,自然不是什么好地方。

  “你们非说要远要远,我才给你们安排这里的,不过好处是便宜。”

  “就这间吧,我喜欢便宜的。”

  旅馆是真便宜,一间房只要5荷兰盾,庄淳月付了钱,数着剩下的法郎,担心剩下的钱不够买船票了。

  她拉住要走的中介:“哪里有典当行?”

  “这里没有典当行,不过有销赃的地方,对街酒馆有个珠宝店老板经常在那里跟销赃的人接头,你到吧台买一杯椰汁白朗姆坐着,那个老板就会坐在你面前。”

  “带我去。”

  “这……我还有事呢。”

  “再给你加100法郎。”

  中介带她去了酒馆,一边走还一边提醒庄淳月进去之后要讲规矩,万万要讲规矩。

  庄淳月只问:“坐货船回华国,一张船票要多少钱?”

  “货船便宜,往美国只要100荷兰盾,远一点最多也就200。”

  “我知道了。”

  推开酒馆独具特色的半腰门,里边昏暗嘈杂,不过男女都有,所以庄淳月一行进来的时候并没有引人注目。

  这样的光线对于黑眼睛来说难以适应,庄淳月没见外,请酒保给自己多点了一盏灯出来,眼睛才好受些。

  她点了一杯椰汁白朗姆,扫视四周,没一会儿,果然有一个矮小的男人蹭上高脚椅。

  “货。”他显然就是珠宝店老板。

  庄淳月观察完他的穿着、手上的戒指,随即将怀表拍出。

  这是她在阿摩利斯卧室扯床单的时候顺手从柜子上摸走的一块金怀表。

  跑路需要钱,黄金最容易变现,她不会客气。

  珠宝店老板对着酒吧的灯仔细观察,庄淳月紧盯着他的动作,等他看完,又把怀表拿在自己手里。

  他开价:“500荷兰盾。”

  庄淳月在心里算了一下,说道:“900荷兰盾,少一分我都不卖。”

  老板哼了一声:“没有这个价格。”

  “加上这个呢?”庄淳月从袖子里伸出一根漆黑的细管。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显然是不满庄淳月这种破坏规矩的行为。

  安贵被交代过,把猎枪猛地往上一抬,咔嚓一声填弹完毕,对准想走过来的人。

  酒馆里没有一个人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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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阿摩利斯(逮住):啊——原来是个小偷啊。

  庄淳月:还你!还你!不就是一块金表,我家里多的是!

  阿摩利斯:我被偷走的可不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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